信托和遗产纠纷往往具有国际性,涉及位于瑞士的资产、离岸中心的受托人以及分布在多个国家的继承人。本栏目收录的文章阐释受益人对受托人的请求权、继承人和受益人对瑞士银行的知情权、遗嘱和继承契约的争议、特留份请求,以及在纠纷未决期间对瑞士境内资产的保全。文章还涵盖瑞士法院的管辖权、信托纠纷的仲裁,以及有关遗产和信托的外国判决的承认。
信托和遗产纠纷往往涉及位于瑞士的资产、离岸中心的受托人以及分布在多个大洲的继承人。瑞士法院和仲裁庭裁决其中的许多纠纷,瑞士法律为继承人和受益人提供了获取信息以及在资产被转移之前加以保全的有效手段。
对于身在海外的继承人和受益人而言,第一个实际困难往往仅仅是查明有哪些资产。资产可能由瑞士银行以信托、基金会或下属公司的名义持有,而规范这些资产的文件则由其他地方的受托人保管。瑞士法律和法院实践提供了获取信息的途径,在提出任何请求之前都值得了解。
认为遗嘱无效或其特留份受到侵害的继承人,可以根据《瑞士民法典》提起无效之诉或扣减之诉。自2023年改革以来,直系卑亲属的特留份已被降低,父母则不再享有特留份,这给予立遗嘱人更大的自由,也改变了许多具有国际因素的遗产的计算方式。
如果资产有消失之虞,瑞士法律允许根据《债务执行与破产法》通过扣押或根据《民事诉讼法》通过临时措施将其冻结。《卢加诺公约》缔约国的判决依简化规则获得承认,大多数国家的仲裁裁决则根据《纽约公约》获得承认,这在跨越多个大洲的纠纷中至关重要。
文章阐释针对受托人的请求权、继承人对瑞士银行的知情权、对遗嘱的异议、特留份请求、资产保全以及外国判决的承认。
受益人对受托人及瑞士银行的知情权
受益人可以向受托人提出哪些要求,瑞士银行为何通常只对账户持有人作出答复,以及信托契据和准据法如何决定信息披露。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在瑞士对遗嘱提出异议:无效之诉
瑞士遗嘱在何种情况下可因欠缺遗嘱能力、意思表示瑕疵或形式错误而被撤销,以及为何短促的期限比许多继承人预想的更为关键。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在瑞士通过扣减之诉保护特留份
2023年改革后瑞士特留份制度如何运作,哪些处分和生前赠与可被扣减,以及继承人应在期限内采取哪些行动。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继承人查询瑞士已故人士银行账户的途径
继承人如何获取已故亲属瑞士银行账户的信息和控制权:继承证明书、知情权以及休眠资产。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撤换受托人或保护人:理由、管辖法院与准据法
受益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请求撤换受托人或保护人,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以及为何大多数问题取决于信托的准据法。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虚假信托与保留权力:法院何时不认可信托架构
为何委托人保留控制权的信托可能被作为虚假信托加以攻击,以及这对跨境纠纷中的债权人、配偶和继承人意味着什么。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列支敦士登基金会纠纷
国际家族所用列支敦士登私益基金会纠纷中的受益人知情权、法院监督及常见请求。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遗产纠纷中的资产冻结:瑞士临时措施与财产扣押
在遗产纠纷期间,继承人和受益人如何设法保全位于瑞士的资产:临时措施、财产扣押以及与外国法院的协作。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信托与家族架构中的仲裁和调解条款
有关信托、基金会和遗产的纠纷能否提交仲裁或调解,瑞士法如何处理这一问题,以及不确定性何在。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外国判决和遗嘱认证在瑞士的承认
依据《卢加诺公约》和《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外国法院裁决、遗嘱认证书和遗嘱执行人的权限在瑞士如何处理。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纠纷瑞士的信托与遗产纠纷
信托和遗产纠纷很少局限于一个国家。资产存放在瑞士银行,受托人位于离岸中心,继承人分布在三大洲,而遗嘱又是依据另一国法律起草的。在许多此类纠纷中,瑞士法律和瑞士法院都发挥着核心作用,原因既在于资产位于瑞士,也在于瑞士国际私法就管辖权和准据法规定了明确的规则。 信托受益人可以就违反信托义务追究受托人的责任,要求其提供账目和信息,在情节严重时还可以申请撤换受托人。瑞士的信托纠纷由《联邦国际私法》第9a章(第149a条及以下各条)调整。信托契据可以指定具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未作指定的,信托所在地或被告受托人住所地的瑞士法院可能具有管辖权。受益人的权利由信托的准据法确定。 继承人往往需要了解被继承人在瑞士银行持有哪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其去世前的去向以及由谁取得。根据瑞士判例,继承人作为概括继承人,有权要求银行提供有关被继承人账户的信息,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其去世前不久所进行交易的信息。正如关于《银行法》第47条的文章所述,银行客户保密并不能使被继承人对抗其本人的继承人。资产已成为休眠资产的,适用关于休眠资产一文所述的程序。 如果立遗嘱人欠缺行为能力,遗嘱或继承契约系在错误、欺诈或胁迫影响下订立,或者其内容或形式违法,该遗嘱或继承契约可被撤销(《瑞士民法典》(CC)第519条和第520条)。诉讼必须在请求人知悉该处分及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且无论如何须在遗嘱开启之日起十年内提起(第521条)。 被继承人的遗产适用瑞士法律,而某一继承人的特留份受到侵害的,该继承人可以提起扣减之诉(《瑞士民法典》第522条及以下各条)。该诉讼也可涵盖某些生前赠与,包括向信托和基金会的转移。该请求权自继承人知悉侵害之日起一年后消灭,且无论如何在遗嘱开启或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十年后消灭(第533条)。正如关于跨国家庭的文章所述,自2023年起,特留份的比例已经降低。 在纠纷审理期间,可以通过临时措施或依据《联邦债务执行与破产法》第271条实施扣押,对位于瑞士的资产进行保全,具体见关于扣押的文章。在继承事务中,主管机关还可以下令对遗产加封、编制遗产清单,或由官方管理人管理遗产。 有关遗产和信托的外国裁判,如果系由与该遗产或信托具有充分联系的国家作出,即可根据《联邦国际私法》在瑞士获得承认;仲裁裁决则依据《纽约公约》予以执行。信托契据中越来越多地订有仲裁条款,而依据《瑞士仲裁规则》、以苏黎世或日内瓦为仲裁地的仲裁具有保密性,这正是家族在此类纠纷中所看重的。 我在与瑞士有关的信托、基金会和遗产纠纷中代理受益人、继承人、受托人和遗嘱执行人,向瑞士银行获取信息,并保全和追回资产。我是信托与遗产从业者(TEP)。欢迎与我联系,进行初步沟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