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基金会纠纷
列支敦士登基金会被国际家族广泛使用,其银行账户往往设在瑞士。当家族成员之间发生分歧时,争议通常围绕信息获取、基金会理事会的行为以及基金会文件的解释展开。
法律框架
列支敦士登基金会法载于《人与公司法》(PGR),其中的基金会条款已于2009年起全面修订施行。私益基金会在许多情况下不受基金会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除非创立人选择接受监管;公益基金会则须接受监管。修订前设立的基金会可能仍受过渡性规则的影响,因此设立日期及其后的修订都很重要。
受益人的知情权
受益人一般依法享有与其权利相关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包括查阅基金会文件,并在一定程度上查阅账目。在某些情形下,这些权利可受到限制,例如创立人保留了撤销基金会的权利;具体规则取决于相关文件,以及当事人是享有确定权益的受益人还是仅为潜在的受领人。如果理事会拒绝提供信息,受益人可以向列支敦士登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监督
列支敦士登法院可应申请对基金会采取监督措施,通常在非讼程序中进行。此类措施可包括命令提供信息、审查理事会决议,或在情节严重时撤换基金会理事会成员。法院一般会审查理事会的行为是否符合基金会文件和基金会宗旨。
常见请求
常见争议包括:附属章程修订的效力、分配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理事会成员的利益冲突,以及关于资产被转入基金会以损害继承人或配偶权益的主张。其他国家的继承人可能主张,向基金会注入的资产应计入其特留份,这就引出了适用法律以及判决在列支敦士登获得承认的问题。资产存放于瑞士银行又增加了一层复杂性,因为针对这些资产采取的任何措施都需要具备瑞士程序法上的依据。
实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 取得全套文件,包括章程、附属章程和理事会决议。
- 明确自身身份,确认是否为受益人,因为知情权取决于此。
- 按两个法域进行规划,当基金会资产记账于瑞士银行时尤其如此。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协助
我为受益人、创立人和理事会成员就涉及持有瑞士资产的列支敦士登基金会的纠纷提供咨询,并在需要于列支敦士登进行诉讼时与当地律师合作。欢迎与我联系,进行初步沟通。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