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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家庭与家庭法

国际家庭与家庭法

国际家庭往往与多个国家存在联系,而每个国家的法律都可能主张管辖其婚姻、遗产或离婚。本栏目收录的文章阐释婚姻契约和夫妻财产制、瑞士国际私法下继承的法律选择、特留份制度及其规划方式,以及外国离婚和判决在瑞士的承认。这些文章面向居住在瑞士或在瑞士持有资产的亚洲、中东和非洲家庭,以及他们在本国的顾问。

与多个国家存在联系的家庭

当一个国际家庭居住在瑞士时,由瑞士国际私法决定其婚姻、遗产以及可能的离婚适用哪国法律。在许多情况下,家庭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这使周密的规划成为可能,并有助于避免在不同国家出现相互冲突的结果。

瑞士国际私法允许夫妻选择双方均有住所的国家的法律或其中一方国籍国的法律来规范其夫妻财产。居住在瑞士的外国国民一般可以使其遗产适用其国籍国的法律。这些选择有助于家庭在其居住和持有资产的各国之间保持安排的一致性。

跨境规划

遗嘱、婚姻契约和公司架构需要相互契合。在一国订立的婚姻契约在其他国家可能不会以同样的方式获得承认,而瑞士的特留份规则可能适用于受瑞士法律管辖的遗产。2023年的改革降低了特留份比例,使立遗嘱人在将企业或其他资产留给选定继承人方面享有更大的自由。

来自亚洲、中东和非洲的家庭往往通过多个法域的公司、信托或基金会持有资产。尽管瑞士法律本身没有国内信托制度,瑞士仍根据《海牙信托公约》承认外国信托。将这些架构与夫妻财产和继承规划相协调,可以保护家庭成员,并降低不同国家的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的风险。

本栏目内容

文章阐释夫妻财产制和婚姻契约、继承的法律选择、2023年特留份制度改革、瑞士法院在离婚案件中的管辖权,以及家庭规划与信托和基金会的协调。

私人客户 · 继承

2023年修订后的瑞士特留份制度

自2023年1月1日起,瑞士特留份规则为立遗嘱人留出了更大空间。子女和配偶仍可主张哪些权利,扣减之诉又如何运作。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继承

在瑞士选择遗产适用的法律

居住在瑞士的外国国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使其遗产适用其国籍国法律。本文介绍法律选择如何运作以及哪些方面需要谨慎。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继承

瑞士的遗嘱与继承合同

自书遗嘱、公证遗嘱还是继承合同:瑞士法律提供的形式、遗嘱执行人的作用,以及在海外订立的文件如何处理。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家庭法

瑞士的夫妻财产制

所得参与制、分别财产制还是共同财产制:瑞士的各种财产制、婚姻财产协议如何订立,以及在海外选择的财产制如何处理。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家庭法

国际夫妇的婚前协议与婚姻财产协议

在香港、迪拜或拉各斯签署的婚前协议,在瑞士未必具有夫妇所预期的效力。本文介绍承认、法律选择和起草要点。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家庭法

在瑞士的国际离婚

国际夫妇在瑞士离婚时,哪个法院有管辖权、适用何种法律,以及扶养和养老金分割如何运作。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家庭法

跨境家庭中的子女问题

父母责任、移居境外、儿童诱拐与抚养费:瑞士法律和国际公约如何保护国际家庭中的子女。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传承

瑞士家族企业的传承规划

将家族企业转让给下一代,需要协调公司法、特留份制度以及各州的赠与税和遗产税。 阅读全文
私人客户 · 家庭法

瑞士的国际家族:婚姻财产约定、继承与离婚

国际家族往往与多个国家存在联系:夫妻双方可能持有不同国籍,子女可能居住在国外,资产可能分布在多个大洲。当这样的家族移居瑞士时,瑞士国际私法决定由哪国法律调整其夫妻财产、遗产以及可能发生的离婚。瑞士国际私法还允许他们选择适用法律,这使得周密的规划成为可能,并可避免让在世配偶和继承人遭遇意外。 在没有婚姻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居住在瑞士的夫妻适用所得参与制(《民法典》第196条及以下各条):夫妻各自保留自己的财产,婚姻解除时,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平分。夫妻可以通过公证形式的婚姻财产约定选择其他制度,例如分别财产制或共同财产制(《民法典》第184条)。 对于国际夫妻,由《国际私法》确定适用哪国法律。如未作选择,通常适用夫妻双方同时拥有住所的国家的法律。夫妻可以选择双方均拥有住所的国家的法律,或其中一方的国籍国法律(《国际私法》第52条)。在本国订立的婚姻财产约定应在移居之前进行审查,因为其在瑞士的效力并不总是符合夫妻的预期。 最后住所在瑞士之人的遗产适用瑞士法律(《国际私法》第90条第1款)。但外国国民可以通过遗嘱或继承合同,使其遗产适用其国籍国之一的法律(第90条第2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有关此类法律选择以及与外国机关关系的规则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对于来自继承法与瑞士法律存在根本差异的国家的家族而言,这一选择是最重要的规划工具之一。 自2023年1月1日起,瑞士法律赋予遗嘱人更大的自由。直系卑亲属的特留份已降至其法定继承份额的一半,父母不再享有特留份。在世配偶的特留份仍为法定继承份额的一半。因此,有配偶和子女的遗嘱人如今可以自由处分一半的遗产,这使其更容易将家族企业留给一位继承人,或资助一家基金会。 如被告在瑞士拥有住所,或原告在瑞士拥有住所已满一年或为瑞士国民,瑞士法院对夫妻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国际私法》第59条)。外国离婚判决如系在夫妻一方的住所地国、惯常居所地国或国籍国作出,通常在瑞士获得承认(第65条)。婚姻存续期间在瑞士积累的养老金资产的分割由瑞士法院管辖,应尽早加以考虑。 移居瑞士的国际家族应当将其婚姻财产约定、遗嘱和持股架构一并审查,因为夫妻财产、继承和税务相互影响。持有家族资产的信托和基金会详见关于离岸信托与基金会和列支敦士登架构的文章,移居的税务方面详见关于移居瑞士的文章。 我与国际家族在其本国的律师合作,就婚姻财产约定、遗嘱和继承合同、适用法律的选择,以及其继承规划与信托、基金会和公司的协调,为国际家族提供咨询。欢迎与我联系,进行初步沟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