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士对遗嘱提出异议:无效之诉
一份令家人意外的遗嘱,往往是遗产纠纷的最初迹象。瑞士法律允许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法院宣告遗嘱处分无效,但可援引的理由有限,期限也很短。
谁可以提起诉讼
依据《瑞士民法典》(CC)第519条及以下各条提起的无效之诉,向那些在遗嘱处分失效后将从中受益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开放。这是一项向民事法院提出的请求,须以从被争议遗嘱中获益的人为被告。如果被继承人最后住所位于瑞士,一般由该住所地的瑞士法院管辖;而对于最后住所位于外国的案件,则会产生依据《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确定管辖权和适用法律的问题。
欠缺遗嘱能力与意思表示瑕疵
如果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欠缺遗嘱能力,例如因患有晚期痴呆症,则该遗嘱可被宣告无效。遗嘱能力是推定存在的,因此对遗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通常需要依靠医疗记录、证人证言以及签署时的具体情形。此外,如果遗嘱处分系因错误、欺诈、胁迫或强迫而作出,或者其内容或所附条件违法或违背善良风俗,亦可被宣告无效。
形式瑕疵
瑞士法律承认以下几种遗嘱形式: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注明日期并签名的自书遗嘱;在公证人及两名见证人面前订立的公证遗嘱;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可依据CC第520条提出异议。在国际案件中,瑞士适用《海牙遗嘱处分形式法律冲突公约》,因此在订立地形式有效的遗嘱,在瑞士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期限
相关期限十分严格。依据CC第521条,原则上,诉讼须在原告知悉该遗嘱处分及无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且无论如何须在遗嘱开启之日起十年内提起;对恶意被告则适用更长的期限。由于这些期限属于除斥期间,逾期提出的请求无论实体理由如何,一般都会被驳回,而期限的确切起算日往往存在争议。
实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 记录知悉日期,包括收到遗嘱的时间以及开始对其产生怀疑的时间,因为期限即从这些时间点起算。
- 尽快保全医疗证据,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相关记录和当事人的记忆都会越来越难以获取。
- 同时考虑扣减之诉,如果遗嘱同时侵害了特留份,因为这两种诉讼追求的目标不同。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协助
我为瑞士境内外的继承人和受益人就遗嘱能否被提出异议提供咨询,并在谈判和诉讼程序中代表他们。欢迎与我联系,进行初步沟通。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