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判决和遗嘱认证在瑞士的承认
许多涉及瑞士资产的遗产是依据外国法律、由外国法院处理的。外国判决、遗嘱认证或遗嘱执行人的指定能否在瑞士获得认可,取决于所适用的法律框架以及所提交的文件。
适用于欧洲民事事项的《卢加诺公约》
对于来自受《卢加诺公约》约束之国家(包括欧盟成员国、挪威和冰岛)的民商事判决,在瑞士的承认适用简化程序,拒绝承认的理由十分有限。不过,该公约将遗嘱和继承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外。许多信托纠纷属于该公约的适用范围,而纯粹与继承有关的裁决则不在其列。
其他情形适用《瑞士联邦国际私法》
来自其他国家(包括亚洲、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的判决,依据《瑞士联邦国际私法》(PILA)进行审查。PILA第25条及以下各条中的一般规则要求:从瑞士的角度看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该裁决已经生效,且不存在拒绝承认的理由,例如违反瑞士公共秩序或基本程序权利。继承和信托等特定领域适用专门规则,这些规则决定了哪些外国机关被视为具有管辖权。
遗嘱认证文件与继承证明书
瑞士银行和土地登记处经常收到外国的遗嘱认证书、遗产管理委任书、公证证明和法院命令。这些文件能否被接受,取决于PILA中关于继承事项的承认规则以及相关机构的实务做法。文件通常需要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领事认证,并附经认证的译文。如果仍存疑问,可能有必要取得瑞士继承证明书,或使外国文件获得正式承认。
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的权限
外国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可能会面临其权限是否及于瑞士境内资产的问题。瑞士机构会审查指定文件,并在某些情况下要求确认遗嘱执行人依据适用法律所享有的权限。如果瑞士法院对瑞士资产具有管辖权,除外国的指定外,可能还需要在当地采取措施。
实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 尽早核查法律依据,因为《卢加诺公约》和PILA所适用的程序不同。
- 妥善准备文件,包括海牙认证、经认证的译文以及裁决已生效的证明。
- 事先向银行询问其会接受哪些文件,以避免重复提交。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协助
我协助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和受益人使外国判决和遗嘱认证文件在瑞士获得承认并得到执行。欢迎与我联系,进行初步沟通。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