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AHV:第一支柱如何适用于外国企业家及其家庭
瑞士联邦养老和遗属保险(AHV,德文缩写)是瑞士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的核心,几乎适用于所有在瑞士居住或工作的人,与其国籍无关。外国企业家会以多重身份与之发生关联:作为雇主,作为从自己公司领取薪酬的被保险人,以及作为举家迁居瑞士的家庭户主。本文介绍该制度的结构与资金来源、参保人范围、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以及值得关注的最新改革。
三支柱体系概述
瑞士的养老保障建立在三个支柱之上。第一支柱由国家的养老和遗属保险(AHV)和残疾保险(IV)构成,并辅以补充性给付。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保险法》(BVG)规定的职业养老金,雇员收入超过准入门槛即须强制参保。第三支柱为私人养老储备,分为享受税收优惠的第3a支柱储蓄和可自由安排的第3b支柱储备。另请参阅瑞士的保险与养老金。
AHV、IV和EO的性质及资金来源
AHV依据《联邦养老和遗属保险法》(AHVG)支付养老金和遗属抚恤金,IV则在发生残疾时提供给付。第三项制度为误工补偿(EO;德文:Erwerbsersatzordnung),在服兵役或生育等特定情形下补偿部分收入损失。上述三项保险的缴费由补偿基金(Ausgleichskassen)统一征收。
AHV采用现收现付制,即由当前在职人口的缴费为当前的养老金提供资金。其收入主要来自对工资和自雇人士收入征收的缴费,并辅以部分增值税收入和联邦预算拨款。
参保人范围
强制参保取决于两个连接点:凡在瑞士有住所者以及凡在瑞士工作者,均须参保(《联邦养老和遗属保险法》第1a条第1款第a项和第b项)。国籍在此不起作用。享有外交豁免的人员,以及参保会造成不合理双重负担的情形,可获豁免(AHVG第1a条第2款第a项和第b项)。自雇人士以及在瑞士无营业场所之雇主的雇员,如其在瑞士的工作每个日历年不超过连续三个月,亦可豁免(AHVG第1a条第2款第c项结合《联邦养老和遗属保险条例》(AHVV)第2条)。涉及多个国家时,往往由社会保障协定确定适用哪国法律;参见社会保障协定与派遣:跨境情形下的AHV。
缴费的起止
就业人员自年满17周岁后的次年1月1日起缴费(AHVG第3条第2款第a项),只要仍在工作即须持续缴费,即使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参考年龄)亦然(AHVG第3条第1款)。无业人士(非就业人员)自年满20周岁后的次年1月1日起缴费,至达到参考年龄当月月底为止(AHVG第3条第1bis款)。如就业配偶缴纳的金额至少为最低缴费额的两倍(目前为1,060瑞士法郎),则无业配偶视为已缴费(AHVG第3条第3款)。
参考年龄
根据2024年1月1日生效的AHV 21改革,男女的参考年龄均为65岁(AHVG第21条第1款),养老金自达到该年龄后的次月第一日起发放(AHVG第21条第2款)。女性的参考年龄分阶段提高:1960年或之前出生的女性仍为64岁,1961年至1963年出生的女性每一出生年度递增三个月,1964年或之后出生的女性为65岁。1961年至1969年出生且未提前领取养老金的女性,可终身获得养老金补贴(AHVG第34bis条)。关于提前和推迟退休,请参阅2026年AHV养老金:金额、第13个月AHV养老金、提前及推迟退休。
养老金计算的基本原则
领取养老金须至少有一个完整缴费年度(AHVG第29条第1款)。养老金金额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是缴费年数:领取全额养老金须具备本人所属出生年度的全部缴费年数,通常为44年(AHVG第29ter条),每缺少一年,养老金至少减少1/44。因此,成年后才来到瑞士的人通常只能领取部分养老金。第二个因素是年平均收入。
对于已婚夫妇,配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在两人之间平分(AHVG第29quinquies条),抚养子女的抵算额(AHVG第29sexies条)和照护亲属的抵算额(AHVG第29septies条)计入相关收入。养老金设有法定最低额和最高额,已婚夫妇两份养老金之和以最高养老金的150%为上限(AHVG第35条)。上述金额会定期调整。
个人账户
每位被保险人均在补偿基金设有个人账户,其中记录缴费年度和应缴费收入,每人以AHV号码作为识别。由于这些记录决定日后的养老金,宜不时核查账户是否完整。养老金不会自动发放,须及时向补偿基金提出申请。
AHV对外国企业家的意义
企业家在瑞士设立公司并雇用员工,即成为在瑞士有营业场所的雇主,必须加入一家补偿基金,从每笔工资中扣除雇员应缴部分,并汇缴雇主和雇员双方的缴费(AHVG第12条和第14条第1款);参见2026年工资的AHV缴费:雇主和雇员应缴金额。缴费未付时,董事会成员和管理人员可能须承担个人责任(AHVG第52条第2款),详见AHV欠缴:董事和管理人员的个人责任。
企业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与其他工资一样须缴费,而以个人名义经营者则按自雇人士核定缴费。随迁但不工作的家庭成员以及无业的富裕人士,则作为无业人士根据其财产和养老金收入缴费;参见自雇人士及无业人士的AHV。计划离开瑞士者,应及早考虑能否在国外领取养老金或申请退还缴费,这取决于国籍以及是否适用相关协定(AHVG第18条第2款和第3款);参见离开瑞士:在国外领取AHV养老金、退还缴费与自愿保险。
最新改革
AHV 21还引入了弹性退休制度并提高了增值税。在2024年3月3日的全民公投中,选民批准了第13个月AHV养老金(AHVG第34ter条),将于2026年12月首次发放。为筹集所需资金,联邦议会于2026年6月19日通过了最早自2028年起提高增值税的方案,且不提高工资缴费;由于涉及修宪,该方案须经全民和各州表决,表决定于2026年11月29日举行,结果尚未揭晓。联邦委员会的"AHV 2030"改革方案于2026年5月20日至9月11日征求意见;其提案尚未成为法律,内容包括提高自雇人士的AHV缴费率、提高在职养老金领取者的免缴额,以及将超过投入资本15%回报率的股息在缴费上视为工资。
实务清单
- 逐一确认每位家庭成员是否适用瑞士保险,或是否因协定而归属另一国家。
- 在首次发放工资前将瑞士公司登记于一家补偿基金。
- 确保不工作的家庭成员得到保障,可作为无业人士缴费,或通过就业配偶的缴费获得覆盖。
- 留意缴费年数,如可能存在缺漏期间,应申请个人账户摘录。
- 离境前评估能否在国外领取养老金、申请退还缴费或参加自愿保险。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帮助
我为来自海外的企业家、公司所有人及其家庭就其在瑞士AHV下的地位提供咨询,范围涵盖雇主登记、随迁家庭成员的身份以及离开瑞士等事项,并在适当情况下与其本国顾问协同合作。欢迎联系我进行初步沟通。
资料来源:《联邦养老和遗属保险法》(SR 831.10)及其条例(SR 831.101),截至2026年1月1日;AHV/IV信息中心(ahv-iv.ch)资料单,截至2026年1月1日;联邦社会保险局(bsv.admin.ch)。数据截至2026年10月。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