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瑞士的保险与养老金

在瑞士雇用员工的公司须向三支柱养老体系缴费。了解其运作方式,您就能准确核算瑞士员工的真实成本,并利用该体系为企业主和高管提供的税收优惠。

三大支柱

《联邦宪法》确立了三支柱体系(《联邦宪法》第111条(BV))。第一支柱是国家养老和遗属保险(AHV/AVS),由雇主和雇员按全部工资缴费筹资。第二支柱是依据《联邦职业养老、遗属和残疾保险法》(BVG)建立的职业养老保障,对工资超过一定门槛的雇员属强制性(BVG第2条)。第三支柱是自愿的私人储蓄;向享受税收优惠的第3a支柱的缴款可在年度上限内扣除。

作为筹划工具的职业养老金

养老基金可为远高于强制最低标准的工资投保。向养老基金的自愿补缴可从应税所得中扣除(BVG第79b条;《联邦直接税法》第33条第1款d项(DBG)),以一次性方式领取的福利则按较低税率单独征税(DBG第38条)。对于企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而言,这是降低瑞士税负最有效的合法途径之一。在补缴后三年内一次性提取的款项不享受税收优惠(BVG第79b条第3款)。

离开瑞士的外籍员工

永久离开瑞士的员工可以现金方式领取其既得福利(《联邦职业养老金既得利益法》第5条第1款a项(FZG))。如其迁往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国家并在当地继续参加强制保险,强制部分须留在瑞士直至退休年龄;如迁往中国内地、香港及欧洲以外的其他国家,则可提取全部金额。

财富规划中的保险

由依据《保险监管法》受FINMA监管的保险公司签发的、带有投资成分的人寿保险保单,被用于持有、保护和传承可存入银行的资产。其税务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居住国的税法。

实务中的有效做法

  • 为企业主和关键员工选择可为高于最低标准的工资投保的养老计划。
  • 在退休或离境前数年内规划向养老基金的补缴。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

计划在瑞士设立或拓展业务?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个信息门户网站,介绍来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华区、中亚和高加索地区、亚洲其他地区、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业和企业家在瑞士经商需要了解的内容:公司法、商业合同、许可、银行、税务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咨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于苏黎世的律师事务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领导下就瑞士法律的各个领域提供咨询。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项目 与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谈 公司设立、股东协议和商业协议、收购、许可、银行账户、税务和居留许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咨询,并与您在本国的律师以及根据需要与其他法域的当地律师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