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世更广泛的法院格局
高等法院(Obergericht)
苏黎世州高等法院(Obergericht)是该州民事和刑事事务的最高法院。除商事法院外,它还设有两个民事审判庭和三个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理针对地区法院的上诉;刑事审判庭中,两个负责裁决刑事上诉,第三个审理申诉,强制措施法院隶属于该庭。1对金融中心而言,民事审判庭作为上诉法院,在涉及私人客户的银行纠纷、继承和信托诉讼以及执行事务中具有重要意义。高等法院也是苏黎世国内仲裁的juge d’appui(支持法官)。根据苏黎世的实施规则,它负责裁决有关仲裁员的任命和异议以及联邦《民事诉讼法》(CPC)第356条第1款和第2款a–b项下相关事项的申请,而地区法院的独任法官则负责第356条第2款c项下的协助措施。2
地区法院、租赁法院与治安法官
在第一审级,该州的民事司法由十二个地区法院(Bezirksgerichte)负责。2024年,这些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48061件、刑事案件7839件,这些数字显示了商事法院专门工作背后普通诉讼的规模。3其中规模最大的苏黎世地区法院审理商事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商事纠纷,例如私人客户针对其银行提出的索赔,以及大多数债务执行事务,包括撤销对支付令异议的申请和扣押令。每个地区法院均附设一个租赁法院,负责裁决租赁法下的纠纷。其在金融中心中的作用虽属间接,却真实存在,因为市中心办公场所的商业租赁不断产生诉讼。4同样附设于地区法院的劳动法院负责裁决劳动纠纷,包括银行家和资产管理人有关奖金和解雇的纠纷。5
在提起大多数民事诉讼之前,联邦法律要求先尝试调解。在苏黎世州,这项任务在大多数事务中由治安法官(Friedensrichter)承担,其164个办事处为该州160个市镇提供服务。6治安法官制度至今仍是瑞士诉讼程序的一大特色。对于国际商事纠纷而言,自2025年起调解阶段的重要性已有所降低,因为商事法院的程序不再要求调解,而较大纠纷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议放弃调解。
注释
- Obergericht des Kantons Zürich, Rechenschaftsbericht 2024, https://www.gerichte-zh.ch/fileadmin/user_upload/Dokumente/obergericht/Rechenschaftsberichte/Rechenschaftsbericht_2024/RB2024.pdf。 ↩
- Delos Dispute Resolution, Guide to Arbitration Places (GAP), 2nd edn. 2024, chapter “Switzerland”, https://lk-k.com/wp-content/uploads/2025/01/Delos-GAP-2nd-edn-Switzerland.pdf,关于苏黎世主管法院的部分。 ↩
- Obergericht des Kantons Zürich, Rechenschaftsbericht 2024,前引。 ↩
- Obergericht des Kantons Zürich, Rechenschaftsbericht 2024,前引(每个地区法院附设一个租赁法院(Mietgericht))。自2025年1月1日起,《民事诉讼法》(CPC)第6条第2款明确将住宅和农业用地租赁纠纷排除在商事法院管辖范围之外。 ↩
- 苏黎世《民事和刑事诉讼中的法院和机关组织法》(GOG,LS 211.1)第3条第1款a项(“In jedem Bezirk ein Bezirksgericht mit Arbeits-, Miet- und Jugendgericht”)及关于劳动法院组成的第15条,文本见humanrights.ch转载,https://www.humanrights.ch/cms/upload/pdf/2020/200806_GOG_ZH.pdf。 ↩
- Obergericht des Kantons Zürich, Rechenschaftsbericht 2024,前引(160个市镇共有164个治安法官办事处(Friedensrichterämter))。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