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全球最低税
瑞士的实施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二十国集团(G20)关于数字经济征税项目的第二支柱于2021年10月达成一致,为合并年收入至少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引入了15%的全球最低有效税率。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范本规定了三种机制: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由低税实体所在国自行征收差额;收入纳入规则(IIR),由母公司所在国征收差额;以及作为兜底的低税利润规则(UTPR)。1对于各州刚刚在《联邦税制改革与老年和遗属保险融资法》(TRAF)之后降低税率的瑞士而言,最低税是一项直接挑战。在包括楚格、卢塞恩、巴塞尔城市州和日内瓦在内的多个州,普通实际税率低于15%。
联邦委员会选择通过修宪和条例迅速实施最低税,而不等待制定完整的联邦法律。2023年6月18日,选民以78.5%的赞成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新条款允许联邦在过渡期内通过条例对大型集团征收补充税,并将75%的收入分配给各州,25%分配给联邦。在此基础上,联邦委员会于2024年1月1日实施了相当于QDMTT的国内补充税。2024年9月4日,联邦委员会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增设相当于IIR的国际补充税,以防止瑞士税基流向境外。联邦委员会没有引入UTPR,理由是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以及其收入潜力仅为1亿至3亿法郎,与风险相比不成比例。联邦财政部(EFD)估计,国内补充税最初每年将带来约10亿至25亿法郎的收入,国际补充税将带来5亿至10亿法郎,首批收入预计在2026年到账。2
法律工具是《大型企业集团最低税条例》(Mindestbesteuerungsverordnung,MindStV),该条例静态援引OECD规则范本,并要求依照OECD评注和行政指引对其进行解释。静态援引意味着OECD后来发布的指引不会自动成为瑞士法律,尽管该条例指示当局依照其解释相关规则。2026年4月7日,联邦税务局发布了两份关于实施OECD行政指引的通告,均已获得瑞士税务会议批准。其中第二份涉及2026年1月5日的“并行”(side-by-side)一揽子方案,包括简化有效税率安全港和基于实质的税收激励安全港。3
“并行”一揽子方案是包容性框架对美国拒绝采纳GloBE规则的回应。其效果是,目前有两套最低税体系并行适用。最终母公司位于美国的集团免于适用其他国家的IIR和UTPR,但瑞士国内补充税等国内补足税仍继续适用于其瑞士子公司。2025年12月通过的两项议会动议要求提高法律确定性。联邦委员会现在必须审查新的OECD指引需要对瑞士框架作出哪些修订。4基于实质的激励安全港与高税率州直接相关,因为它可能允许在计算集团有效税率时不考虑某些与实际活动挂钩的减免。
对苏黎世的影响
苏黎世市的普通实际税率约为19.5%,远高于最低标准。因此,苏黎世的税率本身不会触发补足税。与已经提高或计划提高税率的巴塞尔城市州、日内瓦和沃州不同,苏黎世无需作出调整。然而,苏黎世的集团公司仍可能低于15%。当其同时利用专利盒、研发扣除和自筹资金扣除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这些工具可将实际税负降至约11.8%。根据GloBE规则,其中一些减免被视为涵盖税额的减少。因此,属于最低税适用范围的集团往往会发现,专利盒带来的好处部分被国内补充税所抵消。研发激励若采取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的形式,则会得到更有利的处理。由于瑞士的工具并非按这种形式设计,关于是否应重新设计这些工具的讨论已经展开。5
补充税的收入主要流向低税集团公司所在的州。因此,苏黎世的直接收益小于楚格或巴塞尔城市州。苏黎世的公共讨论较少集中于新收入的用途,而更多集中于该州的竞争地位。巴塞尔城市州设立了一个区位促进基金,以定向支持的形式将部分额外收入返还给公司。苏黎世州政府则倾向于普遍降低利润税税率,这将使平均税负从19.6%降至约18.1%,估计每年成本为3.5亿法郎。一家对两种做法均持批评态度的发展组织将苏黎世的方案描述为最低税对高于15%的税率造成下行压力的一个例子。6在2025年5月税率下调被否决之后,该方案至少暂时已被搁置。
最低税改变了大型集团在州际竞争中的逻辑。属于其适用范围的集团将盈利实体从苏黎世迁往楚格几乎得不到好处,因为楚格较低的税率会被补足至15%。苏黎世市约19.5%与15%之间的剩余差距仍然相当可观。因此,大型集团将继续在苏黎世的劳动力市场与楚格和施维茨的税率之间进行权衡。对于低于门槛的集团,包括大多数独立资产管理人、家族办公室和较小的金融中介机构,一切都没有改变。它们仍然面对各州之间的全额差距。
最低税也影响了税务裁定的实践。2024年以前,许多集团已获得确认适用TRAF工具的预先裁定。这些裁定对州税和联邦税仍然有效,但并不规范补充税的计算,后者遵循其自身的规则。因此,对于属于第二支柱适用范围的集团,顾问会按每个司法管辖区计算GloBE有效税率,并将瑞士各州的减免视为众多变量之一。
注释
- OECD,Tax Challenges Arising from the Digitalisation of the Economy – Global Anti-Base Erosion Model Rules (Pillar Two),巴黎,2021年12月20日,概述见DLA Piper,“OECD issues detailed rules to implement global minimum tax: a look at the 10 chapters”(2021年12月21日),包括前四个财政年度中至少两个年度收入达7.5亿欧元的门槛以及IIR、UTPR和QDMTT,https://www.dlapiper.com/en/insights/publications/2021/12/oecd-issues-detailed-rules-to-implement-global-minimum-tax-a-look-at-the-10-chapters。 ↩
- EFD,“Umsetzung der OECD-Mindeststeuer in der Schweiz”,https://www.efd.admin.ch/de/umsetzung-oecd-mindeststeuer-schweiz。 ↩
- oecdpillars.com,“Switzerland’s April 2026 Pillar Two Statements: Implementation of the OECD Administrative Guidance”,https://oecdpillars.com/switzerlands-april-2026-pillar-two-statements-implementation-of-the-oecd-administrative-guidance/。 ↩
- KPMG Switzerland,Clarity on Swiss Taxes(2026年5月),同前引。KPMG指出,促进投资、就业以及研发的基于实质的激励措施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
- 根据GloBE规则,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被视为收入,而非涵盖税额的减少,这对有效税率更为有利:DLA Piper(见前注)。BAK Economics在2026年7月23日关于研发的新闻稿中指出,最低税限制了研发税收激励的效果,各州部分利用补充税收入资助研发支持计划,并且“Side-by-Side”一揽子方案允许有限的基于支出的激励措施,https://www.bak-economics.com/fileadmin/documents/medienmitteilung/2026_07_BAK_Medienmitteilung_BTI_FuE.pdf。 ↩
- Alliance Sud,“Die Wellnessprogramme für multinationale Konzerne in Basel-Stadt und Zürich”,https://www.alliancesud.ch/de/die-wellnessprogramme-fuer-multinationale-konzerne-basel-stadt-und-zuerich。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