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女修道院院长的特权:铸币、市场与关税

王室特权的授予

约1045年,在亨利三世在位期间,圣母大教堂(Fraumünster)获得了铸币权、关税权和市场权。1这些均属于王室特权(regalia),即原则上归国王所有、他人唯有经王室授予方可行使的权利。铸币权允许持有人铸造货币,并从货币的金属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中获利。根据市场权,持有人可以开设市场、保障市场秩序并向交易征收费用;而关税权则赋予持有人对过境或待售货物征收税费的权利。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中世纪商业中心的法律基础设施。正如《瑞士历史辞典》(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HLS)所言,铸币权、市场权和关税权彰显了经济与贸易在苏黎世的重要性。2

女修道院院长可以直接行使这些王室特权。她可以将铸币权和关税征收权授予市民,并决定货币标准。3实际上,铸币厂的经营被租给私人经营者,由他们加工白银、铸造钱币并分享部分利润,而女修道院院长则保留该权利的所有权。公共权利的持有者与根据约定条件利用该权利的私人经营者之间的这种分离,是贯穿苏黎世公共财政史的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4这也是现代法律人士所熟悉的一种模式:特许经营、公共垄断的租赁、将国家职能外包给受监管的私营主体。

在女修道院长的权威下铸造的苏黎世便士,成为该地区的主要货币之一。自十四世纪初起,修女院长便命人将自己的肖像铸于钱币之上,在某些币种中表现为戴面纱或头巾的正面半身像,并配有“ZVRICH”字样。5据MoneyMuseum记载,修女院长伊丽莎白·冯·施皮格尔贝格(Elisabeth von Spiegelberg)约于1300年命人将自己的形象铸在薄片币(Brakteaten)上。6一位钱币学评论家略带讽刺地指出,这位女修道院院长恰恰是在其实际政治权力衰落之际开始出现在钱币上的,因此这些肖像发挥的是一种象征性功能。7中世纪晚期苏黎世的铸币史,包括铸币厂向城市的转移以及地区货币联盟的发展,是A.IV章的主题。在此只需指出:在几个世纪里,苏黎世的货币发行权一直由一位女性掌握——这是欧洲金融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事实,值得在金融中心的自我认知中占据一席之地。

作为城市领主的女修道院院长

圣母大教堂的权力超出了王室特权的范围。到1234年,女修道院院长已拥有帝国女诸侯(Reichsfürstin)的地位。8她任命城市的首席司法官施尔特海斯(Schultheiss),影响其他官员的遴选,并行使庇护权。9修道院的首领最初是出身王室家族的世俗女修道院长,自十二世纪起则由修女们自行选举产生。1218年,腓特烈二世国王将该修道院置于其保护之下,并承诺永不使其脱离帝国。10中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女修道院院长是伊丽莎白·冯·韦齐孔(Elisabeth von Wetzikon),她于1270年至1298年间执掌修道院,修道院在其治下达到了声望的顶峰。11

因此,女修道院院长对苏黎世的名义领主权是有据可查的。然而,自十三世纪中叶起,随着市议会接管城市的日常治理,其实际权力不断缩减。《苏黎世审判书》(Richtebrief)现代版本的编者对这一状况作了概括:十三世纪中叶以后,女修道院长虽保留了名义上的权威,却失去了实际权力,不得不顺应市议会的意愿。12到了十五世纪,市民对修道院财产的管理及其行政事务施加了日益增强的影响。13最后一个转折点发生在本章所述时期之后:1524年,最后一任女修道院长卡塔琳娜·冯·齐默恩(Katharina von Zimmern)将修道院连同其全部权利和财产移交给了城市,城市随即设立了圣母大教堂管理处(Fraumünsteramt),负责管理其收入,用于教会、学校和济贫。14

圣母大教堂权利的演变轨迹——从853年的王室捐赠,到约1045年的王室特权和1234年的诸侯地位,再到逐步被市民共同体吸收,最终于1524年移交——这是中世纪苏黎世公共权利转移方式的一个范例。国王授予教会领主的权利,起初由来自城市的世俗代理人行使,随后逐渐受到城市的控制,最终转移给城市。其间从未出现革命性的断裂,因为这种转移是通过谈判、租赁、购买以及实践中的缓慢压力而完成的。这种渐进的、契约式的、尊重形式权利名义的制度变迁方式,是苏黎世政治文化最具特色的特征之一,并在该城对金融监管的态度上留下了印记,一直延续至今。

注释

  1. HLS,“Fraumünster”(Judith Steinmann),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1612/2006-11-09/,将“Münz-, 关税和集市法的取得时间定为约1045年;苏黎世货币博物馆,“苏黎世货币史”,https://www.moneymuseum.com/de/for-sunflower/zuercher-geldgeschichte-117,将该授予归于1045年的亨利三世皇帝。 ↩
  2. HLS,“苏黎世(市)”,“经济”一节,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00171/2015-01-25/:“Münzprägung, 市场法和关税法彰显了经济与贸易的重要性。” ↩
  3. HLS,“弗劳明斯特”(朱迪思·斯坦曼),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1612/2006-11-09/。 ↩
  4. 乌尔苏拉·坎普曼,《苏黎世人与他们的钱:展览伴读手册》(苏黎世:MoneyMuseum/Sunflower Foundation,2006年),https://www.moneymuseum.com/pdf/archiv/Die%20Zuercher%20und%20ihr%20Geld.pdf:1238年,女修道院长已将其铸币权租给私人经营者(“an 私人企业家承租”);1272年,她征询苏黎世议会的意见,以就其铸币厂承租人的人选取得议会同意。承租人有权分享部分铸币税(Schlagschatz)。详见A.IV章。 ↩
  5. 《MünzenWoche》,“人物面孔 第24部分:一位作为苏黎世女主人的女性”,https://muenzenwoche.de/menschengesichter-teil-24-eine-frau-als-herrin-von-zuerich/。 ↩
  6. 苏黎世货币博物馆,“苏黎世货币史”,https://www.moneymuseum.com/de/for-sunflower/zuercher-geldgeschichte-117。 ↩
  7. 《MünzenWoche》,“人物面孔 第24部分”,https://muenzenwoche.de/menschengesichter-teil-24-eine-frau-als-herrin-von-zuerich/。 ↩
  8. HLS,“弗劳明斯特教堂”(朱迪思·斯坦曼),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1612/2006-11-09/;“Fraumünster”,维基百科(德文),https://de.wikipedia.org/wiki/Fraum%C3%BCnster,该条目称1234年拥有该头衔的是女修道院长尤登塔·冯·哈根布赫(Judenta von Hagenbuch)。 ↩
  9. HLS,《弗劳明斯特》(朱迪思·斯坦曼),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1612/2006-11-09/。 ↩
  10. HLS,“弗劳明斯特教堂”(朱迪思·斯坦曼),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1612/2006-11-09/。 ↩
  11. “弗劳明斯特”,维基百科(德语版),https://de.wikipedia.org/wiki/Fraum%C3%BCnster,称伊丽莎白·冯·韦齐孔(1270–1298年)是一位特别有影响力的人物。另见HLS条目“Wetzikon, 伊丽莎白·冯”,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3096/2021-04-16/(未完整查阅)。 ↩
  12. 丹尼尔·比特利(编),《苏黎世法令》,《瑞士法律渊源汇编》,第一部分:苏黎世州的法律渊源,新系列,导言,在线PDF见https://www.ssrq-sds-fds.ch/online/ZH_NF_I_1_1/ZH_NF_I_1_1.pdf。 ↩
  13. HLS,“弗劳明斯特”(朱迪思·斯坦曼),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1612/2006-11-09/。 ↩
  14. HLS,“弗劳明斯特”(朱迪思·斯坦曼),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1612/2006-11-09/,将移交日期定为1524年12月2日;德文维基百科条目则记为1524年11月30日。参见B部分。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

计划在瑞士设立或拓展业务?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个信息门户网站,介绍来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华区、中亚和高加索地区、亚洲其他地区、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业和企业家在瑞士经商需要了解的内容:公司法、商业合同、许可、银行、税务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咨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于苏黎世的律师事务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领导下就瑞士法律的各个领域提供咨询。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项目 与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谈 公司设立、股东协议和商业协议、收购、许可、银行账户、税务和居留许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咨询,并与您在本国的律师以及根据需要与其他法域的当地律师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