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从《流动性条例》到特别要求
《流动性条例》与流动性覆盖率
流动性是专家委员会一揽子方案的第二个领域,但在若干年里,它受到的公众关注不及资本。2007年和2008年的事件表明,银行很少因其资本在会计意义上耗尽而倒闭。银行倒闭,是因为债权人和存款人撤走资金的速度快于资产能够出售或质押的速度。2011年的《瑞士银行法》(BankA)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持有流动性,使其比其他银行更能抵御冲击。联邦委员会在2012年11月30日的《流动性条例》中落实了这一要求,同时规定了适用于所有银行的一般流动性规则。1针对大银行的特别流动性要求最初采取了一种单独制度的形式,其基础是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和瑞士国家银行(SNB)在2008年之后数年间制定的压力情景。
国际通行的流动性覆盖率(LCR)自2015年起被纳入瑞士法律。LCR要求银行持有足够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以覆盖其在三十天压力期内的净现金流出。经过逐步过渡,瑞士当局认为LCR的全部要求已于2019年落实。2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而言,LCR成为可在其上叠加附加要求的共同指标。然而,其三十天的期限反映的是2008年危机的经验,当时批发融资的挤兑是在数周内逐步展开的。2023年的经验将表明,在数字银行时代,挤兑可能快得多。
净稳定资金比率
巴塞尔第二项流动性标准,即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落实所需的时间更长。NSFR要求银行以最低数量的稳定资金为其长期资产提供资金来源,即以预计将在银行留存一年以上的资本和负债提供资金。联邦委员会于2020年9月11日通过了《流动性条例》的相应修订,该修订于2021年7月1日生效。3瑞士依照比例原则对几乎所有银行适用NSFR,对较小类别的银行则简化报告。这一时间安排与欧盟(EU)保持一致,欧盟是通过修订《资本要求条例》引入NSFR的。4
2022年的特别流动性要求
联邦委员会2021年的评估报告指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特别流动性要求领域存在采取行动的必要,并宣布将进行咨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其评估中指出,这些银行的恢复和处置能力仍需改进,尤其强调处置中的流动性。5由此产生的《流动性条例》修订于2022年6月3日通过,并于2022年7月1日生效。它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持有足够的流动性,以吸收流动性冲击、应对运营中断,并覆盖可能的重组或清盘的费用。联邦委员会将这些要求定位为计划中的公共流动性支持机制的基础。6
这一先后顺序揭示了原有制度中的一个缺口。2011年之后的十多年里,瑞士要求其系统重要性银行为处置之用持有大量可吸收损失的资本,却没有确保处于处置中的银行能够获得足够的流动性,以度过自救(bail-in)之后的数周。一家已完成资本重组的银行仍可能面临挤兑,因为债权人和存款人无法立即知道资本重组是否成功。其他法域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赋予中央银行或处置基金在国家担保下向处置中的银行提供贷款的权力。2023年危机爆发时,瑞士并无同等工具。公共流动性支持机制于2023年3月通过紧急法律引入,此后成为一项单独立法项目的主题。7
注释
- 2012年11月30日《关于银行和证券公司流动性的条例》(《流动性条例》,LiqO),SR 952.06,双语版,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9/95/952.06-index.html。根据第33条(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9/95/952.06-33-69.html),该条例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其中第5至10条自2014年1月1日起适用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SIF),“Basel III”,https://www.sif.admin.ch/en/implementing-basel-iii。关于2015年引入LCR的《流动性条例》修订,另见Loyens & Loeff,“Swiss Federal Council introduces NSFR for banks from July 2021”,https://www.loyensloeff.com/insights/news--events/news/swiss-federal-council-introduces-nsfr-for-banks-from-july-2021/。 ↩
- 联邦委员会,新闻稿“Federal Council adopts implementation of net stable funding ratio”,2020年9月11日,https://www.admin.ch/gov/en/start/documentation/media-releases.msg-id-80373.html。 ↩
- Loyens & Loeff,“Swiss Federal Council introduces NSFR for banks from July 2021”(同上)。 ↩
- 联邦委员会,Bericht zu den systemrelevanten Banken(同上),第13页和第15页。 ↩
- 联邦委员会,关于修订适用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流动性条例》的新闻稿,2022年6月3日,https://www.admin.ch/de/nsb?id=89132。 ↩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SIF),“Systemically important banks”,https://www.sif.admin.ch/en/systemically-important-banks,其中记载了联邦委员会2023年9月6日关于系统重要性银行公共流动性支持机制的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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