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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年以前的人寿保险

一个由外国机构服务的市场

1848年联邦国家建立时,希望在身故时为家属确保一笔款项、或为自己晚年确保终身年金的瑞士家庭,找不到任何本国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求助。《瑞士历史辞典》(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HLS)明确指出,瑞士的人寿保险业务最初由众多德国、法国和英国公司经营。1Swiss Re出版的一本关于瑞士保险史的小册子补充说,La Nationale、Le Phénix和L'Union等法国人寿和火灾保险公司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起就已在瑞士开展业务,德国和英国公司随后跟进。2因此,一位希望获得人寿保障的瑞士商人,只能与一家资本、准备金和管理层均在巴黎、哥达、莱比锡或伦敦的公司签订合同,而合同条款是依据外国法律起草的。

对外国供应商的依赖,正是瑞士自己创办人寿保险机构的直接动因。德国行业期刊Versicherungsmagazin上的一篇周年纪念文章用一句话概括了这一点:由于外国人在与瑞士客户做人寿保险生意,图尔高的律师Conrad Widmer于1857年创立了瑞士人寿年金公司(Schweizerische Rentenanstalt)。3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这一论点带有政治锋芒。阿尔弗雷德·埃舍尔(Alfred Escher)及其圈子在铁路和银行领域使用的也是同样的论点,他们力图防止外国资本控制新的国家基础设施。瑞士家庭投入人寿保险的储蓄以保费形式流出国外并在国外投资,而投保人则依赖于那些不受任何瑞士当局监管的机构的偿付能力。

这些外国公司绝非边缘经营者。位于哥达的德国人寿保险银行(Lebensversicherungsbank für Deutschland)是十九世纪最成功的德国人寿保险公司之一,由商人Ernst Wilhelm Arnoldi于1827年以相互制机构的形式创立。根据该公司自己的历史记载,公爵政府在八天内即批准了申请;Arnoldi在一个由律师、医生和数学家组成的委员会的建议下,以商人之间互助的理念建立了这家银行。4哥达模式——一家由投保人所有、由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互保险公司——正是Widmer后来为瑞士人寿年金公司所采用的形式。这位瑞士创始人因此借鉴了德国的模板,同时追求瑞士的国家目标。

精算学与死亡率表

现代人寿保险建立在一个数学理念之上:如果已知一大群人在各个年龄的死亡概率,就可以计算出一种保费,使其连同准备金所赚取的利息,足以在保险金到期时支付。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伦敦最早的人寿保险尝试尚未运用这一理念。Edmund Halley于1693年发表了一份生命表,但这项业务所需的数学和统计工具直到十八世纪才发展起来。51706年在伦敦成立的Amicable Society向会员收取等额会费,并将所得分配给已故会员的家属。1762年根据数学家James Dodson的研究成果成立的Society for Equitable Assurances on Lives and Survivorship,是第一家根据死亡率按年龄分级收取保费的公司。它同样以相互制运营,其精算师William Morgan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职业生涯中,发展了负债估值以及向投保人分配盈余的方法。

Equitable在伦敦确立的三项技术要素,成为十九世纪每一家严肃的人寿保险公司(包括瑞士人寿年金公司)的基础。第一是均衡保费:尽管死亡风险随年龄增长而上升,投保人每年支付相同的保费,因此早年多缴的部分必须作为准备金积累起来,以供后期使用。第二是数理准备金本身,它使人寿保险公司成为长期储蓄的汇集机构,并使其成为一个重要的投资者。第三是盈余分配。由于保费是根据对死亡率、利率和费用的审慎假设计算的,一家经营良好的公司通常会赚取超过所需的收入,而相互保险公司会将这部分盈余返还给其成员。这些要素的结合意味着,人寿保险公司同时是死亡风险的承保人、储蓄机构和投资者。正是这种三重属性,至今仍界定着这项业务及其监管。

早期公司所依据的死亡率表,来源于特定城镇的人口统计或保险公司自身的经验。这些都是不完善的工具,因为购买人寿保险的人平均比一般人口更健康,而且各国的表格也各不相同。进入市场的新公司需要一份可以信赖的表格,以及运用它的数学能力。对瑞士人寿年金公司而言,这种能力很快就在苏黎世具备了。在1858–1859年冬季学期,即公司成立仅一年后,Gustav Zeuner教授在新成立的联邦理工学院讲授保险数学理论。6D.III章已经描述了联邦理工学院与新兴保险业之间的这一联系。它赋予苏黎世一项当时其他瑞士城市都不具备的优势:一所能够培养保险公司所需数学人才的理工大学。

年金与日内瓦的先例

在瑞士,终身年金的历史比严格意义上的人寿保险更为悠久。关于日内瓦的姊妹卷描述了十八世纪末日内瓦银行家如何投资于以精心挑选的日内瓦年轻女孩的生命为基础的法国国家终身年金。在被称为“日内瓦三十不朽者”的安排下,投资者持续获得付款,直至全部三十名被指定人去世,每有一人去世,付款即减少三十分之一。医生根据健康状况和抗病能力挑选四至七岁的女孩,而充当中间人的银行家则终身为她们支付医疗监护费用。7这一安排是对长寿的金融投机,在大革命和法国国家破产使其终结之前一直利润丰厚。

日内瓦年金表明,早在瑞士人寿保险公司出现之前,瑞士资本就已经理解了死亡率的数学原理。它们也揭示了Widmer那一代人力图避免的危险,即瑞士储户对外国政府或外国公司信用的依赖。Widmer于1857年为其机构选定的名称——Rentenanstalt,即年金机构——将养老保障置于核心位置。这一选择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关切。工业化、国内人口流动以及家庭和行会扶助的削弱,使养老和遗属保障在新联邦国家日益发展的城镇中成为一个紧迫问题,而这远早于任何公共养老金计划被提上议程。

注释

  1. 《瑞士历史辞典》(HLS),Martin Körner和Bernard Degen,“Versicherungen”,2014年1月21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14066/。该文指出,瑞士的人寿保险业务最初由众多德国、法国和英国公司经营。 ↩
  2. Swiss Re,Geschichte der Versicherung in der Schweiz(未注明日期的小册子),https://www.swissre.com/dam/jcr:c24c1c66-3045-47d5-a4ca-4829f67c59dd/Markt_Broschuere_Schweiz_DE_web.pdf,其中提到La Nationale、Le Phénix和L'Union是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起在瑞士活跃的法国保险公司。 ↩
  3. Dirk Reder,“Lebenslängliche Vorsorge aus der Schweiz”,Versicherungsmagazin 55(2007),第8期,第29页,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BF03245434。该文的预览部分载有正文所引用的关于外国保险公司和Widmer创立公司的那句话。 ↩
  4. Gothaer,“Gothaer Lebensversicherungsbank”,https://www.gothaer.de/ueber-uns/historisches/geschichte/lebensversicherungsbank.htm。该页面将申请日期定为1827年7月1日,批准日期定为1827年7月9日,并描述了该银行的相互制原则。 ↩
  5. 维基百科,“Life insurance”,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fe_insurance,历史部分。引用该条目以概要了解Amicable Society(1706年)、Halley的生命表(1693年)、Society for Equitable Assurances(1762年)以及William Morgan。 ↩
  6. 瑞士RiskLab,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ETH Zurich),“Insurance Mathematics at ETH Zurich”,https://risklab.ethz.ch/education.html,其中指出:“the roots of insurance mathematics at ETH Zurich go back to the mid 19th century when, in the winter term 1858/1859, Professor Zeuner held a lecture on the ‘Theory of Insurance Mathematics’”。 ↩
  7. 100 Elles*,“Trente immortelles de Genève”,https://100elles.ch/biographies/trente-immortelles-de-geneve/。该条目将这一安排的时间定为1778–1798年,描述了女孩的挑选过程,并指出该制度随着1789年后法国国家破产而崩溃。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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