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辖地:质押与基堡的代价
作为领土政策工具的Pfandschaft(抵押)
从十四世纪中叶到十五世纪末,苏黎世建立起阿尔卑斯山以北最大的城市国家之一。《瑞士历史辞典》列出了其主要的取得:1358年的Zollikon;1384年的Küsnacht、Meilen和Höngg;1385年的Thalwil;1402年的格赖芬塞、1408年的格吕宁根和1409年的雷根斯贝格等大领地;1424年至1442年以及1452年起的基堡;1434年的Andelfingen;1496年的Eglisau;以及分别于1467年和1484年取得、保留了各自特权的温特图尔和施泰因河畔施泰因两座城市。1用同一条目的话说,这些领地是通过购买或抵押(Kauf oder Pfandschaft)取得的。2
抵押(Pfandschaft)是中世纪晚期领主以其领主权利筹集资金的典型形式。需要资金的领主——首先是哈布斯堡诸公爵——将一处领地、一个辖区或一组权利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借款的担保,此后由债权人行使这些权利并收取收益,直至债务清偿。尽管在法律形式上该领地仍可赎回,但《瑞士历史辞典》在其关于土地抵押的条目中指出,赎回在实践中往往无法实现,以致负债的领主将整片领地输给了富裕的城市。3帝国抵押(Reichspfandschaften)——即国王将帝国权利抵押给城市和领主——是城市收入和权力的一个尤为重要的来源。《瑞士历史辞典》将其列为城市取得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4对苏黎世而言,抵押有两个好处。它使城市得以在不付出征服所带来的暴力和政治代价的情况下取得领土,同时创设一项城市可以在帝国法院和联邦议会面前加以捍卫的法律权利。
为这些取得提供资金需要大量黄金。城市通过上述工具筹集资金:特别税、出售以其收入为担保的年金,以及向较富裕的市民借款。新取得的领地随后又作为进一步借款的担保,其收入(什一税、租金、法庭罚款和通行税)用于支付利息。因此,领土扩张是一项杠杆操作,其风险在于出押人可能赎回抵押,或者战争可能使城市丧失其收入。
基堡,1424年
购买基堡伯爵领地一事说明了这一机制。该伯爵领地是该地区最大的领地,在旧基堡伯爵家族于十三世纪绝嗣后转归哈布斯堡家族。奥地利诸公爵于1370年前后将其部分抵押给他们在基堡城堡的地方执政官。1384年,全部抵押权转归托根堡伯爵,又通过继承传至娘家姓托根堡的蒙特福特伯爵夫人Kunigunde。51424年2月9日,苏黎世向Kunigunde伯爵夫人支付8750古尔登,取得了该抵押权;凭这一笔交易,城市的领土大约扩大了一倍。次日,它还从Rümlang家族手中购买了Rümlang辖区。6
取得基堡是一项信贷交易。苏黎世所购买的是抵押权人的地位,即在哈布斯堡家族赎回之前持有该伯爵领地的权利。8750古尔登这一数额,就是该抵押所担保的哈布斯堡债务金额。因此,城市的权利并不稳固,此后二十年即证明了这一点。在古苏黎世战争期间,苏黎世于1442年与哈布斯堡家族的国王腓特烈三世结盟,根据盟约,基堡伯爵领地中格拉特河以北的部分将转归腓特烈三世。《瑞士历史辞典》据此将苏黎世对基堡的第一个统治时期定为1424年至1442年。78战后,苏黎世于1452年收回了该伯爵领地:据Opfikon的记述,它以免除奥地利公爵一笔17000古尔登的债务作为新的抵押金额来实现这一点。9基堡的价格在三十年间几乎翻了一番,这既反映了该领地价值的上升,也反映了战争的代价。
基堡成为苏黎世最大的辖区,并一直保持到1798年,由驻于城堡的总督(Landvogt)治理。苏黎世还将随基堡和Rümlang一并取得的较小地区重组为单独的辖区,后称Obervogteien,其中包括Schwamendingen、Rümlang和Neuamt。10哈布斯堡家族始终未赎回该抵押。随着时间推移,至迟到十六世纪,这一被抵押的伯爵领地实际上已成为城市的财产,抵押与出售之间的区别也就失去了意义。
温特图尔,1467年
取得温特图尔遵循了同样的模式。这座忠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城市,于1467年由奥地利的西格蒙德公爵以10000古尔登抵押给苏黎世。11苏黎世国家档案馆的记录中,既有1467年8月31日的抵押契据,也有1467年9月14日苏黎世城代表公爵向温特图尔出具的一份债券。12长期缺钱、又因与联邦成员的冲突而负担沉重的西格蒙德公爵,通过抵押一座他已无力保卫的城市来筹集现金。苏黎世则不经战争便将其统治扩展到其领地内的第二大城市。温特图尔交易显示了这类安排的双重性质:城市同时是君主的债权人和被抵押臣民的新领主,而其债券则作为清算的一部分流通。
这些交易对苏黎世后来的历史意义重大。苏黎世城市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信贷的产物。其领土主权是通过一系列向拮据领主提供、以其领主权利为担保且从未偿还的贷款而取得的。当现代观察者将瑞士描述为一个金融力量与政治主权紧密交织的国家时,他们所描述的这种关系在苏黎世可以追溯到十五世纪。
注释
- 《瑞士历史辞典》(HLS),“Zürich (Kanton)”,Meinrad Suter撰写的领土形成部分,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07381/。 ↩
- HLS,“Zürich (Kanton)”(同上)。 ↩
- HLS,“Grundpfandrecht”(同上)。 ↩
- HLS,“Öffentlicher Haushalt”(同上)。 ↩
- Stadt Opfikon,“Vogtei, Recht und Gericht”,https://www.opfikon.ch/geschichte/2377。 ↩
- Stadt Opfikon,“Vogtei, Recht und Gericht”(同上),其中指出苏黎世取得该抵押权是“durch die Bezahlung von 8750 Gulden an Gräfin Kunigunde”。 ↩
- HLS,“Zürich (Kanton)”(同上),其中将基堡记为“1424–1442 und wieder 1452”。 ↩
- “Alter Zürichkrieg”,维基百科(德语),https://de.wikipedia.org/wiki/Alter_Z%C3%BCrichkrieg:根据1442年6月17日在亚琛签署的条约,苏黎世须将基堡伯爵领地中格拉特河以北的部分交给腓特烈三世,后者则承诺为苏黎世取得托根堡和乌茨纳赫伯爵领地;基堡于1452年通过赎买回归苏黎世。 ↩
- Stadt Opfikon,“Vogtei, Recht und Gericht”(同上)。 ↩
- Stadt Opfikon,“Vogtei, Recht und Gericht”(同上)。 ↩
- HLS,“Winterthur”(Meinrad Suter),2015年8月28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00157/2015-08-28/:“Für 10'000 Gulden verpfändete sie Herzog Sigismund von Habsburg 1467 an die Stadt Zürich”。 ↩
- Staatsarchiv Zürich,C I, Nr. 3153(“Verpfändung der Stadt Winterthur an die Stadt Zürich durch Herzog Sigmund von Österreich”,1467.08.31)和C I, Nr. 3165(“Schuldverschreibung der Stadt Zürich gegenüber der Stadt Winterthur für Herzog Sigmund von Österreich”,1467.09.14);目录标题见于suche.staatsarchiv.djiktzh.ch的搜索列表,详情页本身禁止自动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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