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私人客户、私人基金会(Privatstiftung)与维也纳—苏黎世轴线
奥地利私人基金会
对于如何跨代持有家族财富这一问题,奥地利以一种自有的工具作出了回答。《私人基金会法》(Privatstiftungsgesetz,PSG)公布于BGBl. Nr. 694/1993,于1993年9月1日生效,创设了一种可以服务于私人目的的基金会,包括供养家族和持有企业集团。根据PSG第1条,私人基金会是一个法律实体,设立人向其捐赠资产,使这些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利用服务于设立人所确定的合法目的。基金会的所在地必须位于奥地利。根据PSG第4条,其初始资本必须至少为7万欧元。除单纯的附属活动外,基金会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承担商业合伙的管理,也不得作为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1
1993年立法者的动机公开带有竞争性。数十年来,奥地利企业家一直利用列支敦士登基金会持有其股权和家族资产,因此PSG的设计目的是通过提供一种享有优惠税收待遇的国内替代方案,将这些结构带回本国。反响相当可观。奥地利基金会协会报告称,目前约有3000家私人基金会,其中约2400家持有企业权益,基金会所拥有的企业保障了逾35万个工作岗位。据同一来源,奥地利一百家最大的家族企业中的大多数以及ATX指数成分公司中的一半以上与私人基金会有关联,而仅有约200家基金会专门追求慈善目的。2
使Privatstiftung(私人基金会)在1990年代具有吸引力的税收优势,此后已因历次改革而缩减,包括引入基金会捐入税以及对分配征税和中间征税的修改。3对苏黎世而言,这一发展带来两个后果。其基金会已超出其原始目的、或其受益人如今居住在瑞士的奥地利家族,会寻求重组方面的咨询;而瑞士银行和受托人也经常被要求持有或管理奥地利基金会的投资组合资产。在这些案件中,法律分析将奥地利基金会法与瑞士税法结合起来,并且在家族已迁居苏黎世的情况下,还要结合G编所讨论的居住、定额税(按支出征税)和继承规划问题。
与瑞士家族基金会的比较说明了为何首先必须创设这一奥地利工具。《瑞士民法典》(CC)第335条仅允许家族基金会用于有限的目的,例如家族成员的教育、嫁妆和扶助,而联邦最高法院长期以来拒绝承认仅为家族一般生活提供供养的所谓供养基金会。因此,瑞士从未为其本国客户提供过奥地利或列支敦士登类型的灵活国内工具。是否应放宽这一禁令的问题已在瑞士议会多次辩论,本书G编将结合关于瑞士信托的提案,讨论这一辩论的现状。对DACH客户而言,其实际后果是:苏黎世的顾问经常使用外国工具,首先是列支敦士登基金会,而银行账户和投资组合管理则留在苏黎世。
在瑞士的奥地利银行与在奥地利的瑞士银行
两国之间的银行关系是不对称的。奥地利银行在瑞士的存在较为有限,集中于该国东部;而瑞士和列支敦士登的银行则在萨尔茨堡和维也纳建立了私人银行业务。第一种类型最清晰的例子是福拉尔贝格州的地区性银行Hypo Vorarlberg Bank,该行自1997年起在圣加仑设有分行。该分行专注于收益性物业的不动产融资、中小企业银行业务以及私人银行业务。它将自己定位为瑞士银行传统与奥地利服务质量的结合。4选择圣加仑而非苏黎世,反映了第X节所讨论的博登湖地区的逻辑:该分行服务于莱茵河两岸的区域客户,并依托其位于布雷根茨的总行的邻近优势。
规模较大的奥地利银行集团自1990年代以来的战略重心一直在中东欧,它们在苏黎世并未建立与其在该地区的分量相称的私人银行业务。更值得关注的动向是反方向的。瑞士和列支敦士登的银行利用在奥地利的子公司作为进入欧盟(EU)的门户,因为在奥地利获得牌照的银行可以享有欧洲通行证。苏黎世州银行(Zürcher Kantonalbank,ZKB)曾维持这样一家子公司,即在萨尔茨堡和维也纳设有网点的ZKB Österreich,直至其于2024年7月2日作为战略审查的一部分宣布将该子公司出售给列支敦士登州立银行(Liechtensteinische Landesbank,LLB)。该子公司管理约31亿欧元资产,雇员约120人,交易完成后将与LLB (Österreich)合并。5
ZKB的这笔交易体现了一种结构性转变。对于苏黎世的银行而言,当奥地利子公司能够在欧盟规则下提供接触德国和奥地利客户的渠道时,它是有吸引力的。当该子公司规模过小、无法赚取其资本成本时,整合的逻辑便占了上风。天然的买家是一家已经兼具欧洲经济区(EEA)市场准入和瑞士法郎专业能力的列支敦士登银行。此后,LLB将自己定位为奥地利领先的私人银行服务提供者,并通过其基金管理业务成为奥地利基金市场的重要参与者。6因此,奥地利的瑞士法郎财富管理市场如今主要通过三个渠道获得服务:来自苏黎世和圣加仑的跨境服务、列支敦士登银行的奥地利子公司,以及奥地利私人银行本身。
维也纳与苏黎世
维也纳与苏黎世自十九世纪以来便一直被相互比较,当时两座城市在前后几十年之内分别发展起了各自的证券交易所和大银行。这种比较很少长期对维也纳有利。1931年5月Creditanstalt的崩溃、1918年后哈布斯堡腹地的丧失、1938年的吞并以及苏联对奥地利东部直至1955年的占领,恰恰在苏黎世巩固其地位的时刻打断了维也纳金融中心的发展。1989年后,维也纳将自己重塑为通往中东欧的金融门户,其银行成为该地区最大的贷款人之一。这一战略在2000年代带来了可观的利润,在2008年后又造成了可观的损失,它使维也纳形成了与苏黎世截然不同的特征。
由此形成的分工体现在各自的优势之中。维也纳专注于中东欧的企业银行和零售银行业务、面向奥地利及区域发行人的资本市场,以及一个同样具有区域导向的大型保险业。苏黎世则专注于跨境财富管理、全球资产管理、再保险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同时拥有瑞士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对富裕的奥地利家族而言,其实际后果是形成了一种他们自己的分工:经营性公司以及往往还有一家Privatstiftung留在奥地利,而相当一部分流动性财富则在瑞士或列支敦士登进行管理。这一模式在银行保密终结之后依然延续,因为它如今建立在分散法域风险和货币风险的基础之上,而这仍然是一个正当且公开申报的目标。
日内瓦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比较对象。日内瓦的银行以类似于苏黎世对待其德国和奥地利客户的方式经营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客户,此后在2009年后面临了类似的转型。区别在于日内瓦没有与列支敦士登相对应的伙伴。苏黎世与德语市场的关系始终包含这一第三方:它提供瑞士法律所不提供的结构,并且自1995年以来提供瑞士机构所不享有的市场准入。因此,以下各节将转向上莱茵河畔的这个公国。
注释
- Privatstiftungsgesetz(PSG),BGBl. Nr. 694/1993,联邦法律信息系统(Rechtsinformationssystem des Bundes,RIS)中的合并文本,https://www.ris.bka.gv.at/GeltendeFassung.wxe?Abfrage=Bundesnormen&Gesetzesnummer=10003154。↩
- Österreichischer Stiftungsverband,网站,https://www.stiftungsverband.at/。该协会成立于1996年,原名Verband österreichischer Privatstiftungen。↩
- 《基金会捐入税法》(Stiftungseingangssteuergesetz,StiftEG)由2008年《Schenkungsmeldegesetz》第8条制定,适用于2008年7月31日之后的捐入:政府法案549 d.B.(XXIII. GP),https://www.parlament.gv.at/dokument/XXIII/I/549/fname_108765.pdf。↩
- Hypo Vorarlberg St. Gallen,网站,https://www.hypobank.ch/。该分行位于Bankgasse 1, 9004 St. Gallen。↩
- swissinfo.ch,“ZKB verkauft österreichische Tochtergesellschaft an LLB”,2024年7月2日,https://www.swissinfo.ch/ger/zkb-verkauft-%C3%B6sterreichische-tochtergesellschaft-an-llb/82446740。收购价格未予披露。↩
- Liechtensteinische Landesbank,“Geschichte”,https://llb.li/de/die-llb/ueber-uns/unsere-werte/geschichte。该页面介绍了在奥地利的收购情况以及自2024年起在慕尼黑、法兰克福和杜塞尔多夫开设德国办事处的情况。↩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