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扣税与印花税
在通证项目的架构设计中,有两项联邦税值得特别关注:预扣税和印花税。35%的预扣税适用于瑞士公司的利润分配以及瑞士债券的利息。赋予持有人分享瑞士发行人利润之权利的通证,或支付利息的通证,可能落入其适用范围。此时发行人必须从每笔付款中扣缴税款,而当持有人匿名且分布于世界各地时,这一点难以做到。11%的发行印花税适用于超过免税门槛的瑞士公司参与权的发行,而证券转让印花税则适用于有瑞士证券交易商参与的交易。2
这些税种解释了为何许多项目在设计通证时有意避免使其具备股票或债券的特征。不享有利润或利息权利的通证不会触发预扣税,而由基金会发行的通证也不代表公司的参与权。项目在通证销售前取得的税务裁定通常会确认这些要点。项目若之后改变其通证的功能,例如引入向持有人分配手续费的机制,则必须重新审视这一问题。
注释
- 《联邦预扣税法》(VStG)第4条第1款(征税对象:包括境内实体发行的债券、股票及参与权所产生的收益等)及第13条第1款(资本收益税率为35%),fedlex.admin.ch。联邦税务局(ESTV)关于加密货币及ICO/ITO的工作文件(2019年,2021年更新):类债务通证的利息及类参与权通证的分配须缴纳预扣税。 ↩
- 《联邦印花税法》(StG)第6条第1款h项(设立或增资时发行的参与权,只要出资总额不超过100万瑞士法郎即予豁免)、第8条第1款(发行印花税为1%)及第16条第1款(证券转让印花税:境内证券为1.5‰,境外证券为3‰),fedlex.admin.ch。联邦税务局关于加密货币及ICO/ITO的工作文件:发行印花税适用于附有参与权的通证,证券转让印花税适用于类参与权通证和类债务通证。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