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奇时代留下了什么
Rich时代给楚格州留下了三项遗产。第一项是产业集群本身。正如Philipp Brothers培养了Rich,Marc Rich + Co.也培养了一代贸易商。其旧部创立或领导了其他贸易公司,有的在楚格,有的在日内瓦、伦敦或新加坡。该公司的成功证明,一家全球性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可以在瑞士中部的一座小城经营。这一先例吸引了其他贸易商来到该州。今天楚格汇聚的贸易商、服务提供者、银行和专业人士,其根源都在Rich时代。
第二项是一种名声。在许多外国观察者眼中,楚格成了Marc Rich的州:一个逃避美国司法的逃犯可以不受打扰地生活和经商的地方,一个可以组织与种族隔离时期的南非以及与伊朗进行交易的地方,一个以低税和银行保密保护那些在他国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经商者的地方。这种名声部分是不公平的,因为该州的税收政策和经济远比大宗商品贸易广泛,而且Rich遵守了瑞士法律。它也部分是应得的,因为该州当局欢迎Rich及其业务,却没有提出后人会认为必不可少的问题。这种名声自那时起一直影响着国际社会对该州的看法,也使楚格成为Public Eye等非政府组织的运动目标,日内瓦卷对此亦有论述。
第三项是一个法律上的教训。Rich案表明,瑞士法律针对外国追诉所提供的保护,取决于若干区分——逃税与税务欺诈之间、瑞士制裁与外国制裁之间、依瑞士法律构成的犯罪与仅在国外构成的犯罪之间——而这些区分是有争议的,也是可以改变的。一旦它们改变,正如在Rich离开后的几十年间所发生的那样,这种保护便不复存在。今天,楚格的大宗商品贸易商须遵守追随欧盟(EU)制裁的瑞士制裁,须遵守将加重税务犯罪视为上游犯罪的反洗钱制度,并处于一个使瑞士文件和瑞士证人可供外国检察官使用的国际司法协助体系之中。1使Rich时代成为可能的法律环境已不复存在。
注释
- Peyer Partner Rechtsanwälte,“Steuervergehen und Geldwäscherei”,peyerpartner.ch:自2016年1月1日起,源自加重税务犯罪的资产(《瑞士刑法典》(StGB)第305bis条第1bis项)纳入洗钱罪的范围;门槛为每一纳税期间逃避税款30万瑞士法郎。详见第E部分。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