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第一次庭审
针对总部位于日内瓦和新加坡的贸易商Trafigura的案件,是大宗商品贸易商首次因贿赂在瑞士法院受审的案件。2025年1月31日,联邦刑事法院刑事庭根据《瑞士刑法典》(StGB)第102条结合第322septies条,对该集团母公司Trafigura Beheer BV定罪。2009年4月至2011年10月间,有超过400万欧元、60万美元和800瑞士法郎的贿款被支付给安哥拉国家石油公司Sonangol的一名官员。法院认定,该公司的组织缺陷使贿赂得以发生,尤其是集团缺乏监控中间人活动的内部准则。法院处以300万瑞士法郎的罚金和1.45亿美元的补偿请求。该名前Sonangol官员被判处36个月部分缓刑的监禁刑,其中14个月不予缓刑。一家中间公司的一名经理被判处24个月缓刑,而Trafigura集团的一名前高管被判处32个月部分缓刑,其中12个月不予缓刑。1尽管Trafigura判决涉及的是一家日内瓦集团,但它对楚格的贸易商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法院就大宗商品贸易商根据第102条承担的责任作出的首份判决,因为此前的案件均以检察机关的简易处罚令结案。它确认,对中间人的监控是该条款所要求的组织措施的核心要素。它表明,外国母公司(本案中为一家荷兰公司)如通过其瑞士业务实施犯罪,可在瑞士被定罪。它还表明,个别经理和雇员会因参与贿赂而面临监禁刑。
注释
- 联邦刑事法院,关于SK.2023.49号案件的新闻稿,2025年1月31日,bstger.ch:Trafigura Beheer BV根据《瑞士刑法典》第102条结合第322septies条被定罪;2009年4月至2011年10月间向一名Sonangol官员支付超过400万欧元、60万美元和800瑞士法郎的贿款;组织缺陷,尤其是集团缺乏监控中间人活动的内部准则;罚金300万瑞士法郎;补偿请求1.45亿美元;前Sonangol官员被判处36个月部分缓刑(14个月不予缓刑),一名公司经理被判处24个月缓刑,一名集团高管被判处32个月部分缓刑(12个月不予缓刑)。↩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