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分类的实践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将通证分为支付型通证、功能型通证和资产型通证,这一分类至今仍是一切分析的出发点,尽管自2018年以来其适用已更加精细。FINMA考察通证的经济功能及其在发行时所赋予的权利。在其将被使用的平台尚未存在之前出售的通证,被视为资产型通证,因为买方支付的是一项未来服务,其价值与参与权的价值一样取决于项目的成败。FINMA还澄清,功能型通证如在发行时另外具有投资目的,即被视为证券。1
分类决定了适用哪些法律。对资产型通证适用证券法:《金融服务法》(FinSA)的招股说明书规则;公司以自营或为客户职业性交易此类通证的,适用《金融机构法》(FinIA)对证券公司的许可要求;以及《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FinMIA)关于交易场所的规则。对支付型通证而言,《反洗钱法》(AMLA)居于核心地位;服务提供商以对其产生债权的方式为客户持有通证的,还须适用《银行法》(BankA)。非证券类的功能型通证原则上不受金融市场法管辖,但从事此类通证交易的服务提供商仍可能是《反洗钱法》意义上的金融中介。
实践中,许多通证属于混合型。去中心化金融协议的治理通证,可能赋予其持有人对协议参数的投票权、分享协议手续费的权利以及使用协议服务的权利。此时分析必须分别考虑每项功能,通常以最严格的分类为准。市场对此逻辑的回应是设计功能有限的通证,因此在希望规避证券法的项目中,赋予利润分享权的通证已变得罕见。FINMA会答复就特定通证分类提出的裁定请求,并在其年度报告中公布这些咨询的统计数据。2
注释
- FINMA,2018年2月16日新闻稿:如果功能型通证的唯一目的是赋予对某一应用程序或服务的数字访问权,且该功能型通证在发行时确实可以如此使用,则不被视为证券;如果功能型通证在发行时另外具有或仅具有投资目的,FINMA将视其为证券。 ↩
- FINMA,2018年年度报告,专题“Developments in FinTech”,finma.ch:截至2018年底共收到155份关于ICO监管框架的详细咨询。FINMA,2019年年度报告,专题“Innovation and supervision 2019”,finma.ch:2019年收到94份与ICO相关的咨询,上一年为184份。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