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问题
一个住所设在楚格、理事会多数成员居住在国外的基金会,引发了基金会实际在何处管理的问题。瑞士税法对住所或实际管理地在瑞士的法人实体征税。外国税务机关可能主张,住所设在楚格的基金会实际上在其本国管理,并在当地对其征税。如果基金会由居住在其他国家的创始人控制,这些创始人也可能面临有关其个人税务状况的问题。
加密基金会以不同方式作出了应对。较大的基金会在楚格组建了团队,并在当地召开理事会会议;其他基金会则将部分活动转移到其他法域,在该州只保留较小的存在。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行国际税制改革并引入全球最低税以来,实质存在的问题变得更加重要,尽管大多数加密基金会的收入低于适用最低税的7.5亿欧元门槛。1B部分将从楚格的整体角度考察这些改革。
注释
- 联邦财政部,“Umsetzung der OECD-Mindeststeuer in der Schweiz”,efd.admin.ch:最低税于2024年1月1日引入(国内补足税;国际补足税自2025年1月1日起),仅适用于全球年营业额至少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