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中的支付工具机构与稳定币
拟议中的支付工具机构牌照旨在取代《银行法》(BankA)中的金融科技牌照。该牌照将允许其持有人为支付目的接受公众资金,并发行以资产为支撑、可按面值赎回的稳定币。这些资金必须与机构自有资产分开持有,并投资于安全且具流动性的资产,从而在机构破产时受到保护。1这一提案回应了稳定币发行人的实践——它们此前不得不借助银行担保或金融科技牌照,才能使其业务契合现行法律。
在立法程序进行期间,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于2024年7月发布了关于稳定币的指引。针对附有银行违约担保而发行的稳定币,该指引指出,此类担保必须满足最低要求,才能有效保护持有人。持有人必须对银行享有直接请求权,担保必须覆盖全部金额,且持有人必须经过身份识别。FINMA指出了在公共区块链上匿名流通的稳定币所伴随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2该指引反映出FINMA不愿允许没有持牌发行人的稳定币存在。它也表明,现行框架并不十分适合这一商业模式,从而强化了立法的理由。
注释
- 国际金融事务国务秘书处(SIF),2025年10月22日新闻稿及情况说明“Die Schweiz als Standort für Stablecoins und Kryptos”,sif.admin.ch:Zahlungsmittelinstitut(支付工具机构)取代金融科技牌照,可在不支付利息且不从事贷款业务的情况下接受客户资金(1亿瑞士法郎的上限取消),客户资金在机构破产时予以分离,并可发行以单一国家货币为参照、附有赎回请求权和白皮书的稳定币。该情况说明本身并未详述资金的投资规则。 ↩
- FINMA Guidance 06/2024“Stablecoins: risks and challenges for issuers of stablecoins and banks providing guarantees”,2024年7月26日,finma.ch;BDO Switzerland(bdo.ch)和PwC Switzerland(pwc.ch)对其作了概述:违约担保的最低要求(持有人对担保银行享有直接请求权、覆盖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部存款、可迅速索偿),以及根据《反洗钱法》(AMLA)核实所有稳定币持有人的身份。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