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居流程
富裕家庭迁居楚格涉及若干法律步骤,执业者必须审慎协调。
第一步是居留权。不在瑞士工作的欧盟(EU)成员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国民,如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医疗保险,即可获得居留许可。1不工作的第三国国民,在州的重大财政利益有此需要时,可以作为富裕人士获准入境。这一途径须经州主管机关和国家移民秘书处(SEM)批准,并可与定额税(按支出征税)相结合。2第二步是税务住所。该家庭必须在楚格确立居所,并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放弃在原居住国的居所。外国税务机关将审查该家庭是否真正离开。有些国家,例如德国,会依据扩展有限纳税义务,在数年内继续就前居民的境内收入征税。3由于离境可能触发原居住国对股份和其他资产中未实现利得征收离境税,因此必须事先对该税负进行规划。
第三步是在楚格的税务安排:在适用时申请关于按支出征税的预先裁定,或规划普通征税,包括家族持股的结构、其公司的处理以及在纳税年度内迁居的时间安排。
第四步涉及社会保障。居住在瑞士的人原则上须参加瑞士老年和遗属保险(AHV)。不工作的人根据其财富和养老金收入缴纳保费,对极富裕的人而言,保费会达到最高额。4第五步涉及医疗保险,这对居民是强制性的。
第六步涉及家族的传承规划。迁居瑞士会改变适用于家族成员继承的法律以及法院的管辖权,还可能影响现有遗嘱、婚姻财产合同和架构的效力与效果。第三章将探讨这些问题。
注释
- 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与瑞士联邦之间的人员自由流动协定,附件一,第24条第1款,eur-lex.europa.eu(CELEX 22002A0430(01)):不从事经济活动的缔约方国民,如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而无需社会救助,并有涵盖所有风险的医疗保险,即可获得至少五年的居留许可。依据《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公约》(EFTA Convention)适用于EFTA国民的相应规则未经单独核查。 ↩
- 《外国人和融合法》第30条第1款b项(AIG,swissrights.ch:为重大公共利益而偏离准入条件)以及《入境、居留和就业条例》第32条(VZAE,droit-bilingue.ch:重大公共利益包括州的可观财政利益);Migrationsamt des Kantons Zürich,2021年11月19日关于无收入活动居留的指令,zh.ch:苏黎世的实践要求预期年纳税额约100万瑞士法郎。Verordnung des EJPD über das ausländerrechtliche Zustimmungsverfahren(ZV-EJPD,SR 142.201.1),第5条e项,2025年4月1日版本,lexfind.ch:为重大公共利益(《入境、居留和就业条例》第32条)签发短期许可或居留许可,须经国家移民秘书处批准。 ↩
- Peter Happe和Lothar Boelsen,“Wegzugsbesteuerung nach § 6 AStG n. F. – Erste Erfahrungen und das Verhältnis zu § 2 AStG”,GHM GmbH Steuerberatungsgesellschaft,2025年7月17日,ghm-partners.de:德国《涉外税法》(AStG)第2条规定,对于在离境前十年中有五年负有无限纳税义务、迁往低税国家但在德国保留重大经济利益的德国国民,其纳税义务在离境年度之后最多延长十年;《涉外税法》第6条规定,离境时对在公司中持有1%或以上股份视同出售而征税。德国卷对此有专门论述。 ↩
- Informationsstelle AHV/IV,资料单2.03“Beiträge der Nichterwerbstätigen an die AHV, die IV und die EO”,2025年11月,ahv-iv.ch:保费以财富加上年度养老金收入的二十倍为基础计算;最低保费每年530瑞士法郎,最高保费每年26500瑞士法郎,在8950000瑞士法郎时达到最高额;人员自由流动协定,附件二,eur-lex.europa.eu:瑞士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