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后的石油市场
不了解20世纪70年代国际石油市场的变革,就无法理解Marc Rich + Co.的崛起。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石油在很大程度上由少数一体化国际石油公司生产和销售,这些公司在产油国持有特许权,用自己的油轮运输原油,在自己的炼油厂提炼,并通过自己的分销网络销售成品。由于原油价格是以行政方式确定的,独立贸易商几乎没有空间。1
从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到伊拉克、伊朗、委内瑞拉以及阿拉伯半岛各国,产油国石油工业的国有化将石油所有权转移给了国家石油公司,而这些公司如今必须自行销售石油。1973年的禁运和油价翻两番,造成了一个供应不确定、价格波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多变的市场。原油现货市场随之形成,货物在大型石油公司的长期合同之外进行交易。
独立贸易商在这个市场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希望在大型石油公司渠道之外销售的国家石油公司、需要在短时间内获得原油的炼油商,以及希望购买石油而自己不在市场上露面的政府,都需要能够迅速而低调地安排货物采购、运输、融资和销售的中间人。贸易商对市场的了解、与国家石油公司的关系以及敢于建立头寸的意愿,使其不可或缺。Marc Rich在Philipp Brothers开拓了这项业务,并将其带到了楚格。
新公司选址楚格并非偶然。该州提供第B部分所述的混合公司税制,对贸易公司的境外利润仅按普通税率的一小部分征税。瑞士提供政治中立、没有资本管制,以及能够为石油货物提供融资的银行体系。楚格则毗邻苏黎世的银行,环境低调,行政部门很少过问。这些因素的结合,使该州成为一家需要与政治光谱各端的政府打交道、需要跨境自由调动资金的贸易企业的天然基地。
注释
- Wikipedia(英文),“Seven Sisters (oil companies)”,2026年9月访问:大型石油公司在上游、中游和下游实行垂直一体化,协调生产以限制供应,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前控制着全球约85%的石油储量;Wikipedia(英文),“1973 oil crisis”:1961年至1972年间,石油的标价始终高于市场价格;至1974年,油价翻了两番,从每桶约3美元涨至近12美元。该条目引用Daniel Yergin的The Prize作为权威论述。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