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于咨询与许可之间的多家族办公室
多家族办公室为多个彼此无关联的家族提供服务,其地位介于独立资产管理人与单一家族办公室之间。它可以管理各家族的投资,协调其顾问,管理其公司和架构,处理其纳税申报,并组织其慈善事业。如果它以全权委托方式为与其没有家族或经济关联的家族管理资产,则须依《金融机构法》(FinIA)取得投资组合管理人牌照。如果它仅限于提供咨询、管理和协调服务,而不进行全权委托管理,则可以不受牌照制度约束。但视其对各家族资产所持有的权限而定,它仍可能在反洗钱意义上属于金融中介。1咨询与管理之间的界线并不总是容易划定,因此搭建多家族办公室的执业者必须逐一分析其各项服务。家族办公室向客户推荐投资、再由客户向其银行发出指令的,属于提供投资咨询,须遵守《金融服务法》(FinSA)的行为规则,但无须取得牌照。家族办公室依授权书代表客户执行投资决定的,属于管理资产,须取得牌照。这一区分对办公室的组织、成本和责任具有实际影响,必须在与各家族订立的合同以及办公室活动的记录中得到体现。
楚格州富裕家族集中,为多家族办公室造就了天然的市场;对该州而言,监管框架决定了这一行业的形态。州内的多家族办公室可以是独立公司,也可以是银行、资产管理人或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其发展取决于能否在已推高行业成本的监管环境中,以各家族认为合理的费用为其提供全面的服务。
注释
- 《金融机构法》(FINIG)第17条第1款(SR 954.1),droit-bilingue.ch:投资组合管理人是指基于委托,能够以职业方式以客户名义并为客户账户处分客户资产的人;VQF, “Unterstellungspflicht”, vqf.ch:为第三方管理资产属于《反洗钱法》第2条第3款(GwG)所指的金融中介活动。SWA Swiss Auditors AG, swa-audit.ch:仅管理与其有经济或家族关联之人资产的人,不属于《金融机构法》(FinIA)的适用范围。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