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关于银行加密资产敞口的标准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通过了一项关于银行加密资产敞口审慎处理的标准,并于2024年作出修订。该标准将代币化传统资产和符合特定条件的稳定币——其处理方式与相关基础资产类似——同比特币等其他加密资产区分开来;后者适用1250%的风险权重,并受敞口上限约束。1 尽管该标准使银行在自身资产负债表上持有无支撑的加密资产代价高昂,但并不妨碍银行为客户托管此类资产。
该标准在瑞士的实施仍悬而未决,因为巴塞尔委员会于2026年2月决定加快对该标准进行有针对性的审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在其监管实践中早已适用类似原则,对银行自营持有的加密资产施加高额资本要求。2 对楚格而言,该标准影响加密银行以及州立银行的加密业务。它确认了这样一种模式:银行为客户的加密资产充当托管人和经纪人,而自身不持有大额头寸。
注释
- 国际清算银行(BIS)新闻稿“Basel Committee finalises disclosure framework and amendments to cryptoasset standard”,2024年7月17日,bis.org/press/p240717.htm:对2022年12月标准的针对性修订,于2026年1月1日前实施;Mayer Brown,“Crypto Exposure Standards Finalized by Basel Committee”,2022年12月,mayerbrown.com:标准于2022年12月16日最终确定,第1组(代币化传统资产、具有有效稳定机制的稳定币)和第2组(1250%的风险权重,敞口上限为一级资本的1%)。 ↩
- BIS新闻稿“Basel Committee discusses recent market developments and targeted review of cryptoasset standard”,2026年2月25日,bis.org/press/p260225.htm:鉴于市场发展加快审查,将于2026年晚些时候更新。swissinfo.ch,“FINMA sets tough restrictions on bank bitcoin trading”,2018年10月15日:银行加密资产头寸统一适用800%的风险权重。2026年4月22日《资本充足条例》修订(AS 2026 207)不含任何关于加密资产的规定。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