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分离主义联盟与联邦国家(1798—1894)——结论
第二章结论
1798年至1894年间,楚格州从由城镇与“Amt”、属地和外国年金构成的旧秩序,过渡为联邦国家框架内的现代代议制民主。这一转变来自外部。1798年的革命、1803年的《调停法》以及1847年的分离联盟战争,都是强加给该州的;每一次,该州都未加抵抗地作出调整,保留其所能保留的,接受其不得不接受的。
这一时期的三项成果与后来的商业区位直接相关。第一是1848年确立的宪法层面的征税权划分,它将直接税留给各州,从而使州际税收竞争成为可能。这一划分植根于瑞士中部各州对海尔维第共和国集中征税的抵制,虽经修改,却一直延续至今。第二是联邦国家所创造的统一法律与经济空间,包括共同市场、单一货币、迁徙与营业自由以及联邦法院,使公司和个人可以在各州之间迁移而不脱离瑞士体系。第三是该州的政治制度本身:一种实行比例代表制并具备直接民主工具的代议制民主,它培育了共识型的政治文化,并赋予该州后来的财税战略以稳定性和民主正当性。
此外还须加上将该州与苏黎世、卢塞恩和圣哥达连接起来的基础设施。到十九世纪末,楚格已不再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农业州。它已成为现代联邦国家中一个规模虽小、交通却十分便利的组成部分,既拥有自行确定税收的法律自由,也具备吸引此类政策可能招揽的人员和企业的物质条件。同一时期在该州落户的工业企业(详见第三章)展示了这种结合所能带来的成果。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