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与政治共同体
希望成为瑞士公民的外国居民必须满足联邦和州的要求。自2018年起,联邦法律要求居住满十年、持有永久居留许可并成功融合,包括一种国家语言的口语能力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级、书面能力达到A2级。1各州可以设定更高的要求,而入籍由市镇对其居民作出决定。楚格州要求德语口语达到B2级、书面达到B1级,并由市镇的公民委员会就历史、政治以及瑞士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面谈。2
语言要求意味着,不学德语的英语居民无法成为瑞士公民。他们中的许多人也无此意愿,因为他们只打算短期停留。而那些停留较久、希望参与该州政治生活的人,则必须学习德语。因此,该州的政治共同体讲德语、由公民组成,而其近三分之一的居民是没有政治权利的外国人。在直接民主制度下,公民每年要就许多问题进行数次投票,这种排斥比在代议制民主中感受得更为强烈。这意味着,为该州贡献了大部分经济产出和税收收入的国际社群,在影响自身的决策中没有直接的发言权。
注释
- 2014年6月20日《联邦瑞士公民身份法》(BüG),文本见droit-bilingue.ch,第9条第1款(持有永久居留许可且居住满至少十年,其中三年须在申请前五年内)、第12条第1款c项(能够在日常情境中以一种国家语言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以及第3款(各州可增加融合标准);SEM,“Becoming a Swiss citizen”,sem.admin.ch:《瑞士公民身份法》(SCA,SR 141.0)及《公民身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17日《瑞士公民身份条例》(BüV,SR 141.01),第6条第1款(口语能力至少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级,书面能力至少达到A2级)及第32条(2018年1月1日生效),2019年7月9日合并文本见data.globalcit.eu。↩
- 楚格州,“Ordentliche Einbürgerung”,zg.ch:语言能力要求书面B1级、口语B2级;公民委员会(Bürgerrat)审核申请并进行公民知识面谈(staatsbürgerliches Gespräch,涉及历史、政治学以及瑞士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未在瑞士完成学业的申请人必须参加;经修订的州公民身份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