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商事法院的经验
关于瑞士各州开展英语诉讼程序的讨论借鉴了国外的经验。新加坡于2015年设立了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作为其高等法院的一个分庭,配有国际法官,并允许外国律师在特定案件中代理当事人。1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Abu Dhabi Global Market)法院以英语开展诉讼,适用普通法。近年来,若干欧洲国家设立了英语商事法院或商事法庭,其中包括荷兰、法国和德国;德国于2025年引入了可用英语进行诉讼的商事法院。2其成效好坏参半。新加坡的法庭已经树立了声誉,但受理的案件数量有限。欧洲的这些法院成立时间尚短,案件量很小。对于许多争议,国际商事当事人仍然偏好仲裁,因为仲裁具有保密性,仲裁员由当事人指定,而且依据《纽约公约》在境外执行也更为容易。对瑞士各州而言,由此得出的结论是:英语诉讼程序是对法律基础设施的有益补充,但不太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诉讼格局。其价值更多在于向国际企业传递的信号,而非所吸引的案件数量。
注释
- Judiciary of Singapore,“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judiciary.gov.sg:成立于2015年;为高等法院普通分庭的一个分庭,隶属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团由国际法官和本地法官组成;经注册的外国律师在特定情况下可代理当事人。该网页未载明2015年1月5日这一确切日期。↩
- Rechtspraak,“Netherlands Commercial Court”,rechtspraak.nl:设立于2019年1月1日,诉讼程序和判决均使用英语。Cour d'appel de Paris,“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hamber of the Paris Court of Appeal – ICCP-CA”,cours-appel.justice.fr:该法庭是在司法部于2017年发起的一项专项工作之后设立的;庭审和证据材料可自由使用英语;经申请可提供判决的英文译本;巴黎商事法院设有对应的国际法庭。August Debouzy,“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the Paris Court of Appeal will become operational on March 1st, 2018”,august-debouzy.com(仅在搜索结果中见到标题)。SZA Schilling, Zutt & Anschütz,2025年4月2日客户简报,sza.de:《通过引入商事法院及以英语作为民事司法法院语言以加强德国作为诉讼地地位法》(Act to Strengthen Germany as a Forum by Introducing Commercial Courts and English as the Language of the Courts in Civil Jurisdiction)于2025年4月1日生效;在州高等法院设立商事法院;经当事人同意,诉讼可使用英语进行。↩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