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立到趋同
D部分第一章描述了冷战时期楚格的贸易商如何利用瑞士不参与其他国家禁运的立场,在其竞争对手无法开展贸易的地方进行交易。那个时代已经结束。如今,瑞士作为一项法律义务执行联合国的制裁,并且除少数例外情况外,采纳欧盟(EU)的制裁。2002年的《执行国际制裁联邦法》,即《禁运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并未赋予瑞士自行实施制裁的权力,仅允许联邦委员会执行由联合国、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或瑞士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实践中即欧盟)决定的制裁。1 相关措施以联邦委员会条例的形式颁布,每个制裁制度各有一部条例,其实施和执行由瑞士联邦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负责。
自2022年以来,与欧盟保持一致一直是瑞士制裁政策的决定性发展。在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之前,对于欧盟在2014年吞并克里米亚后对俄罗斯实施的制裁,瑞士仅部分跟进,所采取的措施旨在防止有人经由瑞士规避这些制裁。2022年2月28日,即入侵发生四天后,联邦委员会通过修订2014年8月27日关于乌克兰局势相关措施的条例,采纳了欧盟2022年2月23日至25日的制裁方案,并于当日下午6时生效。2 自那以后,瑞士陆续采纳了欧盟的历次制裁方案,大多数情况下在布鲁塞尔通过后数周内即予采纳。截至2026年2月,瑞士已执行第十九轮制裁方案,并于2026年8月19日采纳了第二十轮,详见下文。3
注释
- 出处见印刷版所引。 ↩
-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Sanctions update”,2022年2月28日,finma.ch:联邦委员会采纳了欧盟2022年2月23日至25日的制裁方案;2014年8月27日的条例SR 946.231.176.72经修订,自2022年2月28日下午6时起生效;金融中介机构须立即冻结相应资产,不得建立新的业务关系,并向SECO报告,同时根据《反洗钱法》(AMLA)第9条另行向洗钱举报办公室(MROS)报告;SECO更新了其制裁数据库SESAM。 ↩
- watson.ch,“Diese EU-Sanktionen gegen Russland hat die Schweiz übernommen”,2026年2月25日:瑞士在入侵发生四天后采纳了首批制裁;2022年3月和4月采纳了第2至第5轮方案;第6至第19轮方案逐步采纳,直至2026年2月;2025年10月,瑞士暂时未对两家中国地区性银行实施制裁,也未采纳某些报告要求;俄罗斯液化天然气(LNG)的购买和进口禁令自2026年4月25日起生效,现有长期合同可延续至年底;截至2025年4月,被冻结的个人和公司资产约为74亿瑞士法郎,俄罗斯中央银行被冻结的资产为74.5亿瑞士法郎。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