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与金融市场法
基金会形式并未使项目脱离金融市场法,因为无论发行人的法律形式如何,代币的监管分类都取决于其功能。发行资产代币的基金会受证券法约束。发行支付代币或作为服务为第三方接收加密资产的基金会,可能构成《反洗钱法》(AMLA)意义上的金融中介机构。基金会的公益外观并不能带来豁免。H部分将详细讨论金融市场规则,就本章而言,只需指出:选择基金会形式必须同时对代币和基金会的活动进行监管分析。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的执法实践印证了这一点:2017年和2018年,它对多起首次代币发行(ICO)展开调查,并关闭了数家发行类似存款之代币的无牌服务商。1知名项目的基金会并未受到这些措施的影响,但这些执法行动表明,法律形式并不能决定监管问题。
注释
- FINMA,新闻稿“FINMA closes down coin providers and issues warning about fake cryptocurrencies”,2017年9月19日,finma.ch:E-Coin 服务商 QUID PRO QUO Association、DIGITAL TRADING AG 和 Marcelco Group AG 因未经许可吸收至少400万瑞士法郎存款而被关闭;另对十一个涉嫌未经许可的代币商业模式展开调查。FINMA,新闻稿“FINMA is investigating ICO procedures”,2017年9月29日,finma.ch:FINMA 正在调查多起 ICO 案件。↩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