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监管中的英语
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的适应速度快于州级机构。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除以官方语言外,还以英语发布其网站内容、新闻稿和大部分指引。英语也广泛用于其与受监管机构的联络。依据《反洗钱法》(AMLA)设立的自律组织、资产管理人的监督组织以及证券交易所,同样以英语工作。SIX Swiss Exchange 接受英文招股说明书,因为《金融服务法》(FinSA)允许以英语编制招股说明书。1
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对英语的接纳,反映了瑞士金融中心的国际性。这使瑞士对外国机构和投资者而言更易于进入。尤其对楚格的加密行业来说,FINMA 关于代币、质押和稳定币的指引备有英文版本,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该行业的工作语言是英语,其创始人和开发人员往往不会讲德语。
注释
- Blum&Grob,“New prospectus requirements under FinSA”,myfidleg.ch:招股说明书必须以瑞士的一种官方语言或英语编制(据该文所引,《金融服务法》第40条第2款)。↩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