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中的英语
J部分讨论了将英语融入该州机构的各种选择。其中意义最为重大的是在商事纠纷中引入英语诉讼程序,经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允许这样做。该州可以在其州法院为国际商事纠纷引入英语程序,并可配备专门法官、与其他州开展合作。它还可以在商业登记处、税务管理部门和移民局扩展英语服务,同时保持德语为官方语言。
这些措施将向国际公司传递一个信号:该州认真对待它们的需求。这些措施不会触动民主机构以德语运作这一基本状况,这一状况是该州身份认同的一部分,没有理由改变。目标是建设一个以德语运作、在有用之处以英语提供服务的州,而这正是该州数十年来非正式奉行的模式。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