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金融与监管的边界
去中心化金融对每一种监管制度都构成挑战。一个允许用户通过智能合约在无中介的情况下借出、借入和交易加密资产的协议,并没有可以颁发许可的运营者。其开发者可能分布于世界各地,治理权则掌握在某种代币的持有人手中。监管机构的应对方式是寻找对协议行使控制的人:能够修改其代码的开发者、运营其用户界面的公司、资助其开发的基金会。《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将以完全去中心化方式提供的服务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外,但并未界定该术语。1
瑞士法律遵循同样的功能性逻辑。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审查某人是否提供受监管的服务,而不论其声称的去中心化程度如何。楚格的一家基金会如果控制某借贷协议的用户界面并从中收取费用,可能构成金融中介机构;而仅资助开源软件开发的基金会则很可能不构成。分析取决于具体事实,并且在协议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进行。楚格的若干去中心化金融项目已就这些问题取得法律意见或裁定。去中心化金融的监管处理仍是瑞士加密法中最不确定的领域之一。
注释
- Regulation (EU) 2023/1114 (MiCA),鉴于条款第22条:在没有任何中介的情况下以完全去中心化方式提供的加密资产服务不属于该条例的适用范围;该术语未予界定,eur-lex.europa.eu。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