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的反洗钱义务
私人财富经济领域的专业人士属于《反洗钱法》(AMLA)意义上的金融中介机构。依据《金融机构法》(FinIA)持牌的投资组合管理人和受托人,其反洗钱义务由所属监管组织进行监督。不受审慎监管的受托服务提供者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必须加入经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认可的自律组织。1相关义务包括识别客户和受益所有人、查明异常交易的背景、记录尽职调查情况,以及向洗钱举报办公室报告可疑情况。
对楚格的私人财富经济而言,由于许多客户及其财富来自国际,反洗钱义务尤为重要。一个从俄罗斯、中东、拉丁美洲或亚洲迁居楚格的家庭,所带来的财富必须核实其来源。为其服务的专业人士必须记录其财富来源以及每笔交易所用资金的来源。E部分所述的对俄制裁又增加了一个层面。专业人士如今必须核实其客户并非被列名人员,且其资产并非由被列名人员拥有或控制。
2025年9月通过的《反洗钱法》修订案将与透明度登记册一同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届时尽职调查义务将扩展至律师及其他顾问此前不在该法适用范围内的某些活动。这尤其包括公司和信托的设立与管理,以及某些房地产交易。2楚格的律师和受托服务提供者历来为外国客户从事这些活动。对他们而言,此次扩展将终结一个多年来受到国际机构批评的监管空白。
注释
- VQF,“Unterstellungspflicht”,vqf.ch:以职业方式接受或持有第三方资产或为第三方管理资产者,属于GwG(即AMLA的德文缩写)第2条第3款所指的金融中介机构,原则上必须加入自律组织。FinIA项下的投资组合管理人和受托人适用另一种模式:由FINMA颁发牌照,并由经FINMA批准的监管组织进行持续监管。 ↩
- 出处见印刷版所引。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