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与继承文件
遗嘱尤其容易出问题,因为遗嘱往往由遗嘱人亲自起草,并在其死后才被解释,届时他已无法再作说明。一位在卢加诺拥有账户、在提契诺州拥有房屋的意大利居民,可能会用意大利语、使用意大利法的词汇书写自书遗嘱:legittima、quota disponibile、legato、erede、esecutore testamentario。这些术语大多在瑞士有含义相近的对应词,因为testamento olografo(自书遗嘱)、erede(继承人)和legato(遗赠)在两种法律秩序中都存在。困难始于只有一种法律秩序才有的制度。意大利遗嘱人根据意大利法不能有效订立继承合同,而瑞士遗嘱人则可以。由于意大利法中没有与《瑞士民法典》(CC)第559条规定的瑞士certificato ereditario(继承证书)相对应的制度,意大利继承人需要时间才能理解卢加诺的银行为何要求提供这一证书。反之,在意大利的瑞士继承人会被要求提供向税务机关提交的dichiarazione di successione(遗产申报),以及在适用时的继承接受(accettazione dell'eredità),可能附带限定继承(以遗产清册为限)。1
另一个陷阱在于遗嘱执行人的指定。瑞士的esecutore testamentario(《瑞士民法典》第517条及第518条)拥有管理和分割遗产的广泛权力。意大利的esecutore testamentario(《意大利民法典》(c.c.)第700条及以下各条)的作用则较为有限。其对遗产的占有自接受声明起不得超过一年,除非法院将其延长至多一年,且在意大利实务中常被继承人之间的协议所取代。2对于指定提契诺州律师担任包含意大利资产之遗产的esecutore testamentario的遗嘱人,应告知其该人在意大利的权力取决于意大利法。卢加诺的银行收到依意大利法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的指示时,必须审查该人能否依据适用于该继承的法律以及银行自身的规则行事。
授权书
授权书是最常被带过边境的文件。它们被用于签署公司决议、出售不动产、操作银行账户以及在机关面前代表客户。术语风险在于上文讨论过的procura一词,以及授权的范围。米兰公证人起草的意大利procura generale(概括授权书)授予进行日常管理行为的权限,如有明确规定,也授予进行非常管理行为的权限。根据瑞士法,代理的效力源于《瑞士债务法》(CO)第32条,代理人权限的范围取决于授权的内容(《瑞士债务法》第33条第2款)。某些行为,例如土地的转让或设定负担,根据《瑞士债务法》第396条第3款需要特别授权。提供保证的特别授权甚至必须满足与保证本身相同的形式要求(《瑞士债务法》第493条第6款),对自然人而言通常意味着公证文书。3
由此得出一条实务规则。拟在两国使用的授权书应明确列出其涵盖的行为,应载明授权的准据法,并应以两国均承认的形式签署。对于需要公证文书的行为,例如出售提契诺州的土地或转让意大利Srl(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授权书本身往往也须采用公证形式。卢加诺的银行通常要求使用其自己的授权书表格来操作账户,而不论是否存在任何概括性的公证授权。它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无法评估每一种外国格式,也因为其一般条款保留了仅依赖其自身文件的权利。
注释
- 《瑞士民法典》,第559条(certificato ereditario);Codice civile,第459条及以下各条和第484条及以下各条;Decreto legislativo 31 ottobre 1990, n. 346。 ↩
- 《瑞士民法典》,第517条至第518条。Codice civile,第703条第3款:遗嘱执行人对遗产的占有“non può durare più di un anno dalla dichiarazione di accettazione”,除非法院将其延长至多一年,Brocardi.it,“Art. 703 Codice civile – Funzioni dell'esecutore testamentario”,https://www.brocardi.it/codice-civile/libro-secondo/titolo-iii/capo-vii/ art703.html。 ↩
- 《瑞士债务法》,第33条第2款(“Ove la facoltà sia conferita da un negozio giuridico, la sua estensione è determinata dal contenuto dello stesso”),意大利语文本见https://www.fedlex.admin.ch/filestore/fedlex.data.admin.ch/eli/cc/27/317_321_377/20250101/it/ html/fedlex-data-admin-ch-eli-cc-27-317_321_377-20250101-it-html-3.html;《瑞士债务法》第396条第3款(转让土地或在土地上设定负担的特别授权),https://www.droit-bilingue.ch/fr-it/2/22/220-396-581.html;《瑞士债务法》第493条第6款(提供保证的特别授权须遵守保证的形式),https://www.droit-bilingue.ch/fr-it/2/22/220-493-708.html;《瑞士债务法》第216条第1款(土地买卖合同须采用公证文书),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it/2/22/220-216-230.html。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