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信贷与作为放贷人的返乡师傅
没有投资于土地的钱,往往借给了邻里。有积蓄的返乡师傅成了村里的债权人,把钱借给需要购买粮食、支付嫁妆或承担家人出国费用的家庭。这类借款由公证人登记为以土地担保的债务,或采取年金(censi)的形式——后者可以收取利息而不违反教会法对高利贷的禁令。天主教关于高利贷的教义以及年金制度是第B.III章的主题。
移民资金就这样在村内流转,并为下一轮移民提供资金:一个家庭为让儿子第一次出国做工而借钱置办行装,日后便用他的收入还债。村庄由此形成了自己的小型信贷经济,公证人充当登记人,堂区充当遗赠的保管人,而成功的移民家族则充当放贷人。十九世纪提契诺最早的储蓄银行(见第C.IV章讨论)接过了这一功能的一部分,并将其发展为机构化的业务。
继承与不分家的家庭
第A.II章所讨论的卢加诺、门德里西奥及其他辖区的法规,沿袭了伦巴第的继承模式。儿子们平均继承,女儿一旦获得嫁妆,通常就被排除在父亲遗产之外。1诸子均分使村中本已狭小的田产面临代代细分的危险。移民家庭的常见对策是长期保持家产不分。在国外工作的兄弟们把各自的份额留在由其中一人或由母亲管理的共同家户中,并不时在公证人面前结算账目。
这种不分家的家庭共同体有其现实逻辑。它使家庭能够作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单位运作——部分成员在国外挣钱,其他成员在家乡管理财产——并避免了分家的成本和纷争。它同样需要信任和记账,因为在外的兄弟们贡献多寡不一,并期望各自的贡献得到承认。各辖区公证和司法档案中记载的许多纠纷,都发生在这类共同体最终分家之时,往往是在父母去世之后,或某位兄弟携巨资返乡之后。
遗嘱、遗赠与限定继承地产
移民往往在出发前或身在国外时订立遗嘱,以防范旅途和工地劳作的风险。这类遗嘱规定财产的分配,为遗孀和女儿作出安排,并向教会、善会和穷人作出遗赠。较富裕的家族则更进一步,设立限定继承地产(fedecommessi),将家宅和土地限定由男系继承,禁止出售或分割。限定继承是近代早期使家族财富跨代保持完整的工具,伦巴第贵族以及成功的商人和艺术家家族都广泛采用。
十九世纪,大多数欧洲国家废除或限制了限定继承。在瑞士,1907年颁布、自19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瑞士民法典》禁止设立新的家族限定继承(《瑞士民法典》第335条第2款(SCC)),并仅允许为特定目的设立家族基金会,即用于家庭成员的教育、置办嫁资或扶助等费用或类似目的(《瑞士民法典》第335条第1款)。2瑞士的这一规则因此以现代形式保留了移民家族运用财富的目的之一——为子女提供资助,同时排除了对财产的永久束缚。关于取消《瑞士民法典》第335条对家族扶养基金会之禁令的议会辩论仍在持续(见第E.V章讨论),这表明家族控制与财产自由处分之间的张力依然存在。3
常见误解。人们常常以为,湖区的移民经济造就了一批在家乡投资商业或制造业的富裕家族。事实上,大部分移民资本流向了土地、房屋、教堂、嫁妆和村内信贷。在机会有限的小型农业经济中,这些用途是理性的,但并未催生本地工业。移民积蓄转化为金融资本,要到十九世纪才出现:当时提契诺最早的一批银行吸收移民家庭的存款,并将其贷给铁路、酒店和房地产,其结果见第C.IV章所述。
注释
- Gianna Ostinelli-Lumia, “I legami familiari nello specchio della trasmissione dei beni: statuti e testamenti nei baliaggi di Lugano e Mendrisio (XVII secolo)”, Bollettino storico della Svizzera italiana 104 (2001), 第25–56页(收录于贝林佐纳州立图书馆(Biblioteca cantonale di Bellinzona)书目,https://www2.sbt.ti.ch/dep/bzbc/diritto_successorio.pdf);关于阿尔卑斯地区对获得嫁妆之女儿的类似规则,见 Garbellotti(前引);参见第A.II章。 ↩
- 1907年12月10日《瑞士民法典》(SCC),SR 210,第335条,引自 Harold Grüninger, “Historisches Missverständnis? Familienstiftung, Handelsregister und Rechtsstaatlichkeit”, 6. Zürcher Stiftungsrechtstag, 2023年1月31日,https://www.uzh.ch/cmsssl/ius/dam/jcr:8e197c84-a8d2-4ebb-8823-6616e20c0032/HG_Historisches%20Missverst %C3%A4ndnis_Familienstiftung,%20Handelsregister%20und%20Rechtsstaatlichkeit.pdf。 ↩
- 2022年12月15日第22.4445号动议(Burkart),联邦院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参见 LAWMEDIA, “Schweizer Familienstiftung: Modernisierung?”, LAWNEWS, 2024年1月9日,https://law.ch/lawnews/2024/01/schweizer-familienstiftung-modernisierung/,以及 Grüninger(前引)。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