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契诺州检察机关
当时提契诺州的刑事司法体系分为两个区。索托切内里区检察官驻卢加诺,管辖卢加诺和门德里西奥两个地区,该州几乎所有银行和受托机构都设在这里。索普拉切内里区检察官驻贝林佐纳,管辖该州北部,包括圣哥达和圣贝尔纳迪诺通道,以及拥有海关和过境交通的马加迪诺平原。调查由检察官和预审法官(giudici istruttori)进行,后者拥有搜查和扣押的权力。1这些司法官员既要处理一个拥有漫长陆地边界的州的普通刑事犯罪,又要处理随卢加诺的发展而产生的金融案件。
尽管如此,两个区的司法官员都积累了少有瑞士检察官具备的经验。由于他们的大多数案件都涉及意大利因素,他们熟悉意大利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他们无需翻译即可阅读意大利法院卷宗,并与科莫、瓦雷泽、米兰以及后来巴勒莫的意大利同行保持直接联系。当毒品交易开始利用与外逃资本相同的渠道时,瑞士针对毒品资金的首批调查从卢加诺和贝林佐纳开始,也就顺理成章了。这些检察官也因此身处险境。1989年的阿道拉暗杀未遂事件表明,黑手党将追查其资金的瑞士司法官员视为敌人。
现金、携款人与银行保密
其实际后果是,1980年卢加诺的一家银行只要依据1977年的协议识别了其缔约相对方,就可以合法地接收来自意大利的大额现金。意大利的外汇管制规定未经授权输出里拉在意大利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在瑞士法律下无关紧要。想要查明资金去向的意大利检察官会遇到两道障碍:司法协助中的财税和外汇例外,以及对银行客户的程序性保护——客户可以就瑞士的协助决定向法院提出异议。保护意大利储户免受本国政府侵害的这些特征,同样保护了伪装成意大利储户的毒品贩运者。2
要点。1990年8月1日之前,瑞士法律中没有洗钱罪。1977年银行尽职调查协议(VSB/CDB 77)要求识别缔约相对方,并在存疑情况下识别受益所有人,但它只是一份仅约束银行的私人合同。1937年《刑法典》中的收受赃物罪和妨碍司法罪并不涵盖第三方清洗毒品所得的行为。司法协助排除了财税和外汇犯罪。因此,意大利的犯罪资金得以通过与意大利外逃资本相同的渠道进入卢加诺的银行。
注释
- L'Impartial,1988年11月5日(同上)(索普拉切内里区检察机关设于贝林佐纳);1989年6月12日Botschaft(同上),第1075页(“Ersten Staatsanwalt des Sottoceneri”);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Carla Del Ponte”,https://www.icty.org/sid/101(1981年9月被任命为“investigating magistrate and later [...] public prosecutor in the office of the Lugano district attorney”)。 ↩
- IMAC第80e条,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de/3/35/351.1-80e-119.html,以及IMAC第80h条,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de/3/35/351.1-80h-121.html(关于上诉以及“any person who is personally and directly affected by a mutual assistance measure”之诉讼资格的现行规定)。关于1996年10月4日修订对救济途径的限制,参见下文司法协助一节及第H.IV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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