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3年储蓄银行与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为州库服务的储蓄银行
该州的第一家金融机构是成立于1833年的 Cassa Ticinese di Risparmio(提契诺储蓄银行)。其档案现存于洛迦诺市档案馆,包括其在洛迦诺、卢加诺、贝林佐纳和门德里西奥各营业处的账簿,以及有关其设立的往来信函和文件。1这家储蓄银行属于十九世纪上半叶在瑞士各地兴起的公益性储蓄银行运动。到1850年,全国约有150家此类机构,合计持有当时全部181家瑞士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总额的一半。市镇和州常常创办这些机构,或以担保和捐赠资本加以支持,而由地方显贵以名誉职务进行管理。其最初的客户是小额储户,储蓄银行向他们支付利息,利率随存款增加而递减。其贷款业务仅限于抵押贷款。2
提契诺储蓄银行有其特殊用途。Pietro Nosetti 对1861年至1939年提契诺银行业的研究是现代的权威论述;据他所述,这家储蓄银行的功能基本上仅限于将储蓄引入州财政。3这个年轻的州预算长期短缺,修路、办学和维持行政都缺钱,于是把公民的存款当作信贷来源。因此,这家储蓄银行兼具了后来瑞士法律会加以分离的两项职能:它向公众吸收存款,又把存款贷给作为其发起者的公共机关。它与 Società ticinese di utilità pubblica(提契诺公益协会)——弗兰希尼及其他自由派人士活跃其中的改革团体——之间的联系,见于洛迦诺档案馆对该协会文件的提及。4这家储蓄银行是自由派建构国家的工具,而其客户则承受着州财政兴衰的风险。
1858年6月8日法令
1850年代,自由派政府决定以一家完整的商业银行取代这家储蓄银行。通过1858年6月8日的立法法令,州大议会批准设立 Banca Cantonale Ticinese(提契诺州立银行),其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100万瑞士法郎,分为5,000股,每股200法郎。州政府认购了1,000股,即资本的五分之一。设立法令给予该银行三十年内免缴一切税款的待遇,并责成其接管州储蓄银行的经营,包括其负债。5该银行在其整个存续期内享有独家银行特许权,有权发行银行券,州内所有公共金库均须按面值接受;此外还有权为州政府、公共机构和私人办理现金业务。政府向其董事会派驻一名代表。在最初五年内,如遇异常的银行券兑付潮威胁其流动性,州政府承诺以最多50万瑞士法郎提供支持。6
该银行章程第108条规定,政府与银行之间的私法争议由三人组成的仲裁庭裁决。7储蓄银行(Cassa di Risparmio)于1858年并入这一新机构,而该银行于1861年在贝林佐纳开始营业。8各种史料所记日期不一,原因在于公司的设立、在官方登记簿中的登记以及开业分别发生在不同年份:《瑞士历史词典》记为1858年,瑞士外交文献数据库记为1859年,Nosetti 则以1861年作为其作为该州第一家现代银行开始营业的年份。9
注释
- Archivio comunale di Locarno,fondo AB.2 “Cassa di Risparmio”(1833—1858),瑞士经济档案数据库中的说明,https://ub-archeco24.ub.unibas.ch/index.php/cassa-di-risparmio(洛迦诺、卢加诺、贝林佐纳和门德里西奥各营业处的账簿;共75卷)。 ↩
- Peter Püntener,“Casse di risparmio”,载于 DSS,2012年2月13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4063/。 ↩
- Pietro Nosetti,“Le secteur bancaire tessinois: origines, crises et transformations”,第三届瑞士历史学日会议论文,弗里堡,2013年2月7—9日,https://infoclio.ch/sites/default/files/standard_page/nosetti2013.pdf。专著版本为 Pietro Nosetti,Le secteur bancaire tessinois. Origines, crises et transformations (1861–1939)(Alphil,“Culture, savoirs et patrimoine”丛书),ISBN 978-2-88930-177-5;节选见 https://www.unifr.ch/alumni/de/assets/public/Alumni/pdf/livre_pietro_nosetti_banques_tessino ises.pdf。 ↩
- fondo AB.2 的说明(同上),其中提及 Società ticinese di utilità pubblica 的文件。Marcacci,“Franscini, Stefano”(同上)记载弗兰希尼推动了若干公民和慈善团体,但未提及该协会的名称。 ↩
- 联邦法院,1885年2月7日判决,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c. Cantone Ticino,BGE 11,https://www.servat.unibe.ch/dfr/pdf/c1011090.pdf。 ↩
- 联邦法院,1892年11月11日判决,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c. Cantone Ticino,BGE 18 No. 146,https://www.servat.unibe.ch/dfr/pdf/c1018956.pdf(对特许权和章程的概述)。 ↩
- BGE 18 No. 146(同上)。 ↩
- fondo AB.2 的说明(同上):“La Cassa di Risparmio fu assorbita nel 1858 dalla Banca cantonale ticinese”;1861年见 Nosetti 2013(同上)。 ↩
- Yves Froidevaux,“Banche cantonali”,载于 DSS,2015年4月8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4065/(提契诺,1858年);Dodis,“Banca cantonale ticinese”,https://dodis.ch/R23215(1859年成立,1914年解散);Nosetti 2013(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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