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这一争议引出了三个法律问题,将牵动主管机关,甚至可能牵动法院。第一个问题是这项征费的定性。如果它是一种所得税,则落入协定和双重征税协定的适用范围,因此对意大利已放弃征税之收入的老跨境工作者适用这项征费,将构成违约。如果它是一种为医疗服务体系筹资的缴款,类似于社会保障缴费,分析则有所不同。瑞士与欧盟之间的社会保障协调依据第883/2004号(EC)条例,通过《人员自由流动协定》附件二适用,该条例决定哪个国家可以就医疗保健征收缴款。根据下一节所述的选择权而选择意大利医疗保险的跨境工作者,作为意大利居民受意大利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的保障。意大利能否对这一群体按其瑞士工资征收一项特别缴款,既是税收协定的问题,同样也是欧盟法和《人员自由流动协定》的问题。1
第二个问题涉及州扣留付款的权力。支付补偿款的义务是瑞士在国际法上的义务,由各州履行。由于对外关系属于联邦事务(《联邦宪法》第54条),各州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须遵守国际法。2根据一般国际法,一国可以针对另一国先前的违约行为采取反措施,但是否存在先前的违约,恰恰是争议所在。无论如何,采取反措施的决定属于国家整体,而不在其组成单位的权限之内。联邦委员会认为这项征费“未生效”,这意味着在其看来,尚不存在瑞士可予回应的违约。第三个问题是政治性的。由于针对老跨境工作者的补偿将于2033年终止,提契诺州的筹码逐年减少。意大利方面则有意从这一居民群体中获取收入:该群体人数只会缓慢下降,且其收入位居边境各省最高之列。因此,这一争议若能解决,很可能是在协定所规定的联合委员会例会框架内解决,并可能与两国之间的其他悬而未决问题一并处理,从远程办公的处理到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第E.IV章)。
给执业者的提示:为老跨境工作者提供咨询的顾问应密切关注意大利的这项征费,但不应假定它会按所宣布的形式征收。- 核实客户是否属于协定第9条所指的老跨境工作者,并保存证明其在2018年12月31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受雇的文件。- 记录客户选择的是意大利还是瑞士医疗保险,因为对这项征费的法律分析取决于此。- 保存地区规则以及任何登记门户网站的证据,如这项征费被征收,考虑作出权利保留。- 不要将这项征费视为可抵免瑞士源泉扣缴税,因为瑞士法律并未规定此类抵免。
注释
- 此分析为作者本人观点。2004年4月29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社会保障制度协调的第883/2004号(EC)条例,OJ L 166,2004年4月30日,第1页,作为《人员自由流动协定》(AFMP)附件二的一部分适用于与瑞士的关系:SECO,“Il regolamento 883/2004 (UE)”,https://www.arbeit.swiss/secoalv/it/home/menue/institutionen-medien/projekte-massnahmen/revision_eu_verordnung_883_2004.html;AFMP附件二第1条,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0.1/0.14/0.142.112.681-annexII-lvlu1-1-63.html。 ↩
- 《联邦宪法》第54条第1款(“对外关系由联邦负责”),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it/1/10/101-54-62.html,以及第5条第4款(“联邦和各州应遵守国际法”),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it/1/10/101-5-8.html。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