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条例》及其修订
2010年的《国家语言及语言群体相互理解条例》(《语言条例》,LangO)经修订并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具体规定了联邦行政机构的职责。该条例要求雇主确保来自所有语言群体的雇员享有平等机会,并确保工作人员在业务需要不另作要求的情况下,可按其意愿以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工作。在招聘中,凡符合客观标准的来自所有语言群体的候选人,均须在初选中予以考虑。1该条例还对语言能力提出要求。所有雇员必须具备其职能所需的第二官方语言的口头和书面知识。中层管理人员必须至少熟练主动掌握一门第二官方语言,高层管理人员则须主动掌握一门第二官方语言并被动掌握第三门官方语言。2014年的修订设立了联邦多语事务专员一职,由联邦委员会任命,隶属联邦财政部,并引入了每四年一次的报告周期,各部须据此提供关于促进多语制的定量和定性信息。2
Nicoletta Mariolini是一位来自提契诺州的经济学家,曾于2007年至2013年担任提契诺州大议会议员,自2013年8月1日起担任该专员职务。3专员负责协调行政机构内语言政策的实施,对其进行评估,并为各部提供咨询。该职位无权向各部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指示。其影响力取决于其为联邦委员会编写的报告,以及其在招聘和培训项目中的作用。
2025年10月,联邦委员会再次修订该条例。其中两项修改直接涉及意大利语。联邦文化局现在可以资助在意大利语和罗曼什语原有区域之外推广这两种语言的项目,包括面向其他州意大利语侨民群体青少年的学校倡议和文化项目。联邦行政机构中意大利语使用者的目标值自2026年起提高至7.5%至8.5%的区间。4第一项修改回应了下一节所讨论的一个人口事实:约半数意大利语使用者居住在提契诺州和格劳宾登州以外。第二项修改将在关于联邦行政机构的一节中加以考察。
注释
- LangO,第6–8条,2014年10月1日版本(见上文)。 ↩
- LangO,第8b条及关于报告的规定,2014年10月1日版本(见上文)。 ↩
- 联邦多语事务专员,“Nicoletta Mariolini”,https://www.plurilingua.admin.ch/it/nicoletta-mariolini-3。 ↩
- RSI,“La Svizzera rafforza la promozione dell'italiano e del romancio”,2025年10月29日,https://www.rsi.ch/info/svizzera/La-Svizzera-rafforza-la-promozione-dell%E2%80%99italiano-e-del-romancio--3238397.html;联邦多语事务专员,Il plurilinguismo in Svizzera in breve,https://www.plurilingua.admin.ch/dam/it/sd-web/wgN8O5waA2LA/20240717_Il %20plurilinguismo%20in%20Svizzera%20in%20breve.pdf,其中载明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及自2026年1月1日起的目标区间。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