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所占份额
意大利一直是仅次于德国的第二大预扣税款接收国。联邦税务局2010年至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意大利2010年获得5710万瑞士法郎,2011年6580万瑞士法郎,2012年8170万瑞士法郎。1 同一统计数据还表明,意大利客户选择主动披露的情况极为罕见。根据主动披露选项,瑞士付款代理人在2010年向意大利发送了642份通知,2011年为915份,2012年为3,013份。2005年至2012年期间,付款代理机构每年向所有成员国提交的此类通知数量在32,900份至64,500份之间。2 2012年意大利通知数量的上升,恰逢瑞士银行开始要求其意大利客户提供税务合规证明的时期,下文将对此做法进行探讨。
数据一览。在2009–2010年“scudo”计划下申报的1045亿欧元中,97.6%通过实物汇回或法律上的汇回完成,仅通过法律上的汇回就达约514亿欧元。3 2015年自愿披露计划共收到129,565份申请,涉及资产596亿欧元,其中69.6%存放在瑞士。4 根据《储蓄协定》,意大利在2012年从瑞士获得了8170万瑞士法郎的预提税,仅次于德国。52025年,瑞士根据自动信息交换机制向其伙伴国传输了约380万个金融账户的信息。6
对卢加诺的意义
《储蓄协定》对卢加诺的银行产生了三方面的影响。该协定要求银行建立识别客户居住地身份和付款性质的系统,这是瑞士私人银行业首个跨境税务合规基础设施。它通过向罗马转交预扣税的形式,使瑞士境内存在大量意大利资金这一事实得以显现,但并未识别任何具体个人。该协定还确立了“以预扣税代替信息”的瑞士模式,联邦委员会随后试图通过被称为“鲁比克”(Rubik)的协定,将这一模式扩展至所有所得以及对既往事项的合规处理。2015年,欧盟与瑞士以自动信息交换协定取代储蓄协定时,采用的方式是修订现有条约,该条约至今仍沿用其原有的SR编号。72004年的预扣模式由此成为取代其自身的法律载体。
注释
- 瑞士联邦税务局,《2010–2012年储蓄税收协定统计数据》,https://www.estv.admin.ch/dam/estv/fr/dokumente/estv/steuerstatistiken/eu-zinsbesteuerung/statistik-eu-zins-2010-2012-fr.pdf.download.pdf/statistik-eu-zins-2010-2012-fr.pdf(意大利:2010年57,061,677瑞士法郎;2011年65,844,931瑞士法郎;2012年81,723,181瑞士法郎)。 ↩
- 意大利数据见联邦税务局统计(见上文);自愿申报总数见《储蓄税收》(见上文),介于32,900份(2009年)至64,500份(2007年)之间。 ↩
- 迪·维齐奥,《“蒙面”申报的奇怪案例》(见上文)。 ↩
- 《Finanza e Fisco》,2015年12月9日(见上文)。 ↩
- 联邦税务局统计数据(见上文)。 ↩
- “AIA:380万个账户信息被披露”,finews.ch,2025年10月10日,https://www.finews.ch/news/finanzplatz/69693-estv-aia-informationsaustausch-2025。 ↩
- 瑞士联邦委员会,“瑞士与欧盟关于税务事项自动信息交换的协定:签署与咨询”,2015年5月27日新闻稿,https://www.admin.ch/de/nsb?id=57397(于布鲁塞尔签署;自2017年起收集数据,自2018年起进行交换)。经修订的条约现标题为“Abkommen,2004年10月26日 2004年10月26日瑞士联邦与欧盟之间关于为促进国际税务事务中的纳税诚信而进行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协定”,SR 0.641.926.81,droit-bilingue.ch,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0.6/0.64/0.641.926.81-index.html。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