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卢加诺的影响
卢加诺的银行起初对税务盾牌表示抗议,随后便适应了它。NENS指出,瑞士银行最初反应敌对,随后在米兰开设办事处,以留住资产被汇回的客户,而一部分资本后来又流回了提契诺州。1 有两种机制使这成为可能。第一种是意大利子公司或关联资产管理人,瑞士银行集团可借此在意大利托管客户汇回的资产并继续进行管理。第二种是意大利信托公司。依意大利法律获准设立的società fiduciaria可以充当汇回的中介机构,并成为一个实际上仍留在卢加诺的账户的名义持有人。这就是rimpatrio giuridico(法律上的汇回)的起源,2009年的税务盾牌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下文将予以讨论。
2002年和2003年的资金外流是真实存在的,尽管其规模并不确定。swissinfo在2009年的一篇报道中总结称,此前的特赦使250亿欧元流出瑞士银行,其中80%来自卢加诺,另有190亿欧元仍由瑞士方面管理。2 这些数字涉及前两次税务盾牌的合计,表明从瑞士申报的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未离开瑞士托管的情况下申报的。对卢加诺的银行而言,2001年的教训是:特赦是可以挺过去的。它们留住了许多客户,失去了流动性最强的存款,并认识到其意大利客户愿意为法律确定性支付适度的代价。这一教训塑造了它们在2009年的行为,而那时代价更高,国际环境也已发生变化。
注释
- NENS,Un nuovo scudo fiscale(见上文)。 ↩
- “Tax amnesty to hit southern canton of Ticino”,swissinfo.ch,2009年,https://www.swissinfo.ch/eng/banking-fintech/tax-amnesty-to-hit-southern-canton-of-ticino/ 7903778。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