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外国公司规则概要
如意大利居民控制一家瑞士公司,TUIR第167条规定的意大利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可能将该瑞士公司的所得归属于意大利控制人。第F.II章分析了两项条件:实际税负低于意大利税负的一半,以及超过三分之一的所得来自消极或低价值类别。该章还介绍了以15%会计实际税率为基础的简化测试、2023年引入的替代税选项,以及针对真实经济活动的豁免。对于在提契诺州开展实际业务、利润税约为16%的经营性公司而言,这些规则很少适用。它们对于所有人自行管理的控股公司和服务公司具有意义,因为这类公司的所得大部分由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或集团内部服务构成。在企业家本人尚未完成迁居的情况下,这些规则同样具有意义,因为在过渡期内,他是控制一家瑞士公司的意大利居民。
两国的增值税
增值税跟随业务。在瑞士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瑞士公司,如其全球应税供应营业额达到100,000瑞士法郎,必须进行瑞士增值税登记。标准税率为8.1%,优惠税率为2.6%。1在瑞士没有住所、但须缴纳瑞士增值税的外国公司,必须指定一名在瑞士有住所的税务代表,并可能被要求提供担保;根据瑞士邮政为意大利企业提供的指引,担保金额为在瑞士应税营业额的3%,最低2,000瑞士法郎,最高250,000瑞士法郎。2
瑞士公司如须缴纳意大利增值税(例如因其在意大利仓库存有库存,或进行在意大利应税的供应),不能直接进行意大利增值税识别登记。根据1972年第633号总统令第35-ter条,直接识别登记仅适用于在欧盟成员国以及与意大利签有间接税互助协议的第三国(例如挪威)设立的经营者。来自其他第三国(包括瑞士)的经营者,必须根据该总统令第17条第3款指定一名财税代表。3由于瑞士不在欧盟关税同盟之内,跨境货物还须办理海关手续并缴纳进口增值税。因此,对于将销售公司迁至提契诺州、而生产仍留在伦巴第的制造企业,必须在开具第一张发票之前设计好增值税和海关流程。
注释
- 瑞士邮政,为意大利企业提供的瑞士税务代表指引,2026年9月22日,https://international.post.ch/it/blog/rappresentanza-fiscale-svizzera(税率8.1%和2.6%;门槛100,000瑞士法郎)。2009年6月12日《联邦增值税法》(VAT Act),SR 641.20,第10条第2款a项(“innerhalb eines Jahres im In- und Ausland weniger als 100 000 Franken Umsatz”),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6/64/641.20-10-13.html。 ↩
- 瑞士邮政指引(同上)(“3 % del fatturato annuo imponibile in Svizzera pari a un minimo di CHF 2'000.– fino a un massimo di CHF 250'000.–”)。VAT Act第67条第1款(“eine Vertretung zu bestimmen, die im Inland Wohn- oder Geschäftssitz hat”),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6/64/641.20-67-74.html,以及第93条(担保,担保形式见第7款),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6/64/641.20-93-105.html。 ↩
- Guido Costa, “Identificazione in Italia dei soggetti non residenti”,FiscoeTasse,2021年3月8日,https://www.fiscoetasse.com/approfondimenti/14035-identificazione-in-italia-dei-soggetti-non-residenti.html(“L'identificazione diretta è invece preclusa agli operatori economici stabiliti in tutti gli altri paesi terzi”)。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