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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基亚索丑闻与瑞士尽职调查的诞生——概述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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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4月14日,瑞士信贷银行(Schweizerische Kreditanstalt,在提契诺州称为Credito Svizzero,在国外称为Credit Suisse)宣布,其基亚索分行的违规交易已使银行面临损失。十天后,分行行长Ernst Kuhrmeier及其两名高级同事被捕。数周之内,事情便已明朗:在十六年间,该分行一直将意大利客户的存款转入列支敦士登一家名为Texon Finanzanstalt的机构,再由后者以担保为后盾贷款给意大利的葡萄酒、旅游和塑料企业,而这些担保苏黎世总行从未见过。这家“银行中的银行”的负债承诺约达22亿瑞士法郎;据《瑞士历史辞典》记载,瑞士信贷最终承担的损失约为14亿瑞士法郎。1对于20世纪70年代的瑞士银行而言,这一数字前所未有。对于自1945年以来依靠意大利客户存款发展起来的卢加诺和基亚索而言,这是一次公开的展示,揭示了里拉经济已经演变成何种模样。

本章探讨:瑞士历史最悠久的大型商业银行的一家分行,何以能够在长达十五六年的时间里经营一家平行机构;这一事件为何在1977年爆发;以及瑞士法律和瑞士银行业如何作出回应。本章的论点是:基亚索丑闻标志着瑞士银行业尽职调查的诞生。1977年以前,客户身份和资金来源的识别属于自由裁量和惯例的范畴,并受到《银行法》第47条的保护。在首次公告七周之后,瑞士国家银行与瑞士银行家协会缔结了一项协议,要求瑞士境内的每一家银行核实其客户身份,在存疑时查明资产的受益所有人,并不得主动协助资本外逃和逃税。该协议此后历经八次修订,即今天的CDB 20,其实体规则已由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纳入联邦反洗钱法律之中。

本章以前两章为基础。D.I章讨论1934年《银行法》及其关于银行保密的第47条;D.II章描述战后意大利资本的外逃、被称为spalloni的现金运送人,以及卢加诺和基亚索银行与受托公司的设立。D.IV章则续写20世纪80年代的洗钱案件,以及1990年《瑞士刑法典》第305bis条和第305ter条的引入。本章从基亚索事件的起源一直讲到1979年的审判,追踪其政治和监管后果,勾勒从1977年协议到1997年《反洗钱法》和CDB 20的发展脉络,最后讨论卢加诺的客户经理今天必须履行的尽职调查义务。

结论

基亚索丑闻源于曾使卢加诺和基亚索繁荣起来的那些条件。违反本国货币法将资金转移过境的意大利储户,希望在强势货币中获得利息、拥有一个可靠的名字并保持隐身。意大利企业希望获得信贷,而不必面对意大利银行的盘问。一位拥有大批个人追随者的分行行长,在远离总行的地方工作——而总行以业绩衡量他的成功——他通过一家列支敦士登机构和本行的担保,将这两者连接在一起。十六年间,Texon Finanzanstalt一直作为“银行中的银行”运作;1973年之后的意大利经济衰退使其贷款变成亏损时,其管理人员便通过吸收更多存款来掩盖亏损。1977年4月这一结构崩溃时,瑞士信贷承担了约22亿瑞士法郎的负债承诺,并吸收了一笔净损失,各方资料估计在12亿至14亿瑞士法郎之间。

其后果远远超出了这家银行本身。1979年7月,提契诺州刑事陪审法院判处该分行行长及其副手四年半监禁,但审判只能针对银行所受的损害,因为无论是从意大利外逃资本,还是逃避意大利税款,在瑞士法律下都不构成犯罪。提契诺州政府的一名成员辞职,国民院用一整天时间辩论此事,社会民主党发起了一项反对滥用银行保密的人民倡议,该倡议于1984年5月20日被选民否决。持久的回应是一项私人协议。1977年6月2日,各银行、瑞士银行家协会与瑞士国家银行缔结了尽职调查协议,要求每一家银行识别其客户,在存疑时查明受益所有人,并不得主动协助资本外逃和逃税。

事实证明,这项协议比当时任何政治提案都更为持久。它以五年为周期修订,1992年取消了B表格例外,又得到1990年刑法条款的补充,并被纳入1997年《反洗钱法》,如今以CDB 20的形式存续,其实体条款通过《FINMA反洗钱条例》(AMLO-FINMA)第35条作为条例法适用于银行。其A、K、S、T和R表格是卢加诺每一位客户经理的日常工具。它所提出的问题已从客户身份扩展到资金来源、资产的税务状况和业务关系的风险状况。1977年的核心理念——瑞士银行必须知道其所接受的资金背后站着谁——至今仍是瑞士尽职调查的基础。

对卢加诺金融中心而言,基亚索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在那个时代,意大利客户的隐秘性是银行的最高价值——也标志着另一个时代的开始:隐秘性必须与核查并存。D.IV章所述的20世纪80年代案件表明,这一转变缓慢而不彻底。E.II章所讨论的2015年后瑞士对意大利银行保密的终结,最终完成了这一转变。了解Texon历史的卢加诺客户经理会明白,为什么这些表格会存在,又为什么在银行账簿之外提供的担保、只有一名员工知晓的客户关系,或者一个不属于任何人的实体,至今仍是警示信号。

五句话概要

1961年至1977年间,瑞士信贷银行基亚索分行通过瓦杜兹的Texon Finanzanstalt,将意大利客户的存款输送给意大利的旅游、葡萄酒和塑料企业,并以苏黎世总行从未见过的银行担保为后盾。石油危机后这些企业的亏损再也无法掩盖时,银行于1977年4月14日公布了此事,分行行长Ernst Kuhrmeier及两名同事于4月24日被捕,银行承担了约22亿瑞士法郎的负债承诺,净损失约为12亿至14亿瑞士法郎。1979年7月3日,提契诺州刑事陪审法院判处Kuhrmeier和Laffranchi四年半监禁;提契诺州一名政府部长辞职;受此事件启发的社会民主党银行倡议于1984年5月20日被73%的选民和所有州否决。持久的回应是各银行、瑞士银行家协会与瑞士国家银行于1977年6月2日缔结的尽职调查协议,该协议要求银行识别客户、以A表格取得关于受益所有人的声明,并不得主动协助资本外逃和逃税。该协议以五年为周期修订直至CDB 20,并通过1997年《反洗钱法》和《FINMA反洗钱条例》第35条被纳入联邦法律,至今仍是卢加诺每一家银行和每一位客户经理所践行的“了解你的客户”实务的基础。

注释

  1. Jan-Henning Baumann, “Schweizerische Kreditanstalt (SKA)”, 载于 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 (HLS),2012年11月27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41821/2012-11-27/(“Verlust von ca. 1,4 Mrd. Fr.”);亏空额22亿瑞士法郎这一数字见于 “Grandes affaires économiques suisses (26): le scandale de Chiasso, l'histoire d'une banque dans la banque”, Le Temps, https://www.letemps.ch/economie/grandes-affaires-economiques-suisse-26-scandale-chiasso-lhistoire-dune-banque-banque。该文亦给出了新闻公告的日期。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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