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主党的银行倡议
社会民主党将这场争论交由人民裁决。其“反对滥用银行保密权和银行权力”(gegen den Missbrauch des Bankgeheimnisses und der Bankenmacht)的公民倡议——很快被简称为“银行倡议”(Bankeninitiative)——于1979年10月8日提交,距基亚索案判决三个月,并在356天内征集到121,882个有效签名。1该倡议本将修改《联邦宪法》,规定银行有义务在税务和刑事事项上向当局和法院提供信息,但以工资单证明的收入和小额款项除外。该倡议要求就协助外国刑事诉讼制定法律;在没有国家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存款强制保险;公布显示银行主动和被动参股情况及其所管理客户资产的合并账目;限制银行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相互交织;并每年向议会提交银行业报告。2
联邦委员会在1982年8月18日的咨询意见中建议否决该倡议。它认为,实现该倡议的正当目标无需修改宪法;朝此方向的措施已通过立法实施,部分措施是在倡议提交之后才实施的;而且倡议中的豁免规定将导致任意的不平等。它还指出,得益于金融中心的发展,瑞士的银行能够提供约90,000个就业岗位。在其列举的措施中,包括1977年的尽职调查协议,该协议旨在确保“银行可靠地查明其客户的身份,并防止通过滥用银行保密制度使非法行为成为可能或得到便利”,并禁止“积极协助资本外逃、逃税及类似行为”。3国民院以111票对51票、联邦院以31票对6票否决了该倡议。
银行倡议,1984年5月20日投票 结果 赞成票 26.96% 赞成的州 0(共23个) 投票率 42.52% 签名 121,882 国民院 51票赞成,111票反对 联邦院 6票赞成,31票反对
1984年5月20日,人民和各州以悬殊的差距否决了该倡议。只有26.96%的投票者表示支持,没有一个州投赞成票。投票率为42.52%。社会民主党、绿党、工党及其他左翼政党建议投赞成票,而基督教民主党、激进党、瑞士人民党、自由党、独立人士和福音派则建议否决。4
评估
1984年的投票有时被解读为对银行保密制度的支持。更准确地说,这是对通过宪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否决,而当局和银行声称正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些问题。联邦委员会的咨询报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尽职调查协议、1981年新颁布的《国际司法协助法》以及计划中的《银行法》修订案。这一论点能否成立,取决于自律措施是否有效。此后几年的丑闻——从“比萨联系”(Pizza Connection)案到科普事件(第D.IV章)——都检验了这一主张,并促成了1990年的刑法条款和1997年的《反洗钱法》。该倡议的若干要求,包括存款保险、在税务事项上向外国当局提供信息以及公布合并账目,在随后的几十年间通过其他途径成为了法律。5
注释
- Swissvotes,第319号投票,“Volksinitiative «gegen den Missbrauch des Bankgeheimnisses und der Bankenmacht»”,https://swissvotes.ch/vote/319.00(121,882个签名,征集期356天);联邦委员会,Botschaft über die Banken-Initiative,1982年8月18日,BBl 1982 II 1201–1229,https://swissvotes.ch/vote/319.00/botschaft-de.pdf(1979年10月8日提交;121,882个有效签名)。 ↩
- 提交表决的倡议文本,https://swissvotes.ch/vote/319.00/abstimmungstext-de.pdf(“Die 银行……有义务在税务和刑事案件中向当局和法院提供信息”;“立法应规定银行对存款的保险义务”;公布“主动和被动股权投资”及所管理的客户资产;“限制银行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 ↩
- 关于银行倡议的政府报告(见上文),第1202、1213、1217和1221页(“该协议旨在确保银行可靠地核实客户身份,并防止因滥用银行保密原则而助长或便利非法行为”;“积极协助资本外逃、逃税及类似行为”)。 ↩
- Swissvotes,第319号投票(见上文):赞成26.96%,23个州中0个赞成,投票率42.52%,国民院51:111,联邦院6:31;GPS、PdA、POCH、SD和SPS建议投赞成票,CVP、EDU、EVP、FDP、LdU、LPS、REP和SVP建议投反对票。↩
- 存款保障:BankA(见上文),第37a条,依据2011年3月18日联邦法的版本(自2011年9月1日起生效),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9/95/952.0-37a-78.html,以及第37h–37k条,依2021年12月17日联邦法的版本(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9/95/952.0-37h-89.html;合并账目:BankA,第6条第1款第c项和第6a条,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9/95/952.0-6-29.html;税务事项信息:2012年9月28日《联邦税务国际行政协助法》(TAAA),SR 651.1,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6/65/651.1-3-6.html。参见第C.IV章和第E.II章。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