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组织与过渡期的数据
双重监督
立法者不希望由FINMA直接监督约两千家小型事务所。因此,它设立了一种新型私营机构,即监督组织(意大利语称为organismo di vigilanza,简称OV;德语称为Aufsichtsorganisation,简称AO),由FINMA依据《FINMASA》第43a条予以许可并监督。FINMA在与申请人选定的监督组织协商后,向投资组合管理人或受托人颁发许可。随后由监督组织进行持续监督,监督范围涵盖对《金融投资法》(FinIA)、《金融服务法》(FinSA)及《反洗钱法》的遵守情况。执法职责仍由FINMA承担;若监督组织发现严重违规行为,须向FINMA报告,FINMA可撤销许可或采取其他措施。FINMA本身负责对各监督组织进行监督。1 在没有可用监督机构的情况下,或当投资组合管理人隶属于金融集团时,由FINMA直接进行监督(《瑞士金融投资法》(FinIA)第61条第4款)。2 截至2026年10月,FINMA作为国内集团公司的直接监督对象,其投资组合管理人和受托人名单共包括89家实体,其中4家位于提契诺州。3
监督组织通过向受监督事务所收取费用来维持运营。它们可以自行开展审计,也可以委托经联邦审计监督局许可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受监督事务所须就所有与监督相关的事实向其提供信息和报告。这一模式类似于瑞士自1998年起在反洗钱法领域采用的自律组织,但监督组织是依据FINMA许可行使公共职能。其独立性由法律规定:负责行政的人员中的多数、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受托负责监督的人员,都必须独立于受监督事务所,尽管部分监督组织是由受监督行业的职业协会演变而来的。4
2020年的五家监督组织
FINMA于2020年7月6日批准了首批两家监督组织:位于日内瓦的金融机构监督组织(Organisme de Surveillance des Instituts Financiers,OSIF)和位于纳沙泰尔的金融监督组织(Organisation de Surveillance Financière,OSFIN)。5 位于日内瓦的“金融中介机构与受托人监督机构”(SO-FIT)于2020年8月11日获得许可,位于楚格的FINcontrol Suisse AG于2020年9月29日获得许可。6 随着2020年10月28日宣布批准位于苏黎世的AOOS – Schweizerische Aktiengesellschaft für Aufsicht,FINMA共批准了五家监督组织,并宣布筹备阶段结束。7 FINcontrol Suisse由自律组织VQF演变而来,AOOS则源自资产管理人协会VSV。8
这五家监督组织中没有一家设在提契诺州。对于卢加诺的事务所而言,这意味着原先在反洗钱方面由当地自律组织、在职业操守方面由贝林佐纳的州级机构行使的持续监督,现已转移至位于日内瓦、纳沙泰尔、楚格和苏黎世的机构。因此,监督组织能否用意大利语与事务所沟通,以及其员工对意大利客户群体及其税务背景的了解程度,已成为卢加诺事务所选择监督组织的重要标准之一。
注释
- FINMA,“FINMA批准两家监管机构合并”,2025年12月11日,https://www.finma.ch/en/news/2025/12/20251211-meldung-ao-fusion/(描述监督组织和FINMA的职能);2007年6月22日《联邦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法》(FINMASA),SR 956.1,第43a条及以下,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it/9/95/956.1-index.html。 ↩
- 《金融投资法》(FinIA)(同上),第61条。 ↩
- FINMA,《由FINMA许可并监管的投资组合经理和受托人名单(《金融投资法》下的国内集团公司)》,截至2026年10月4日,https://www.finma.ch/en/~/media/finma/dokumente/bewilligungstraeger/pdf/grfinig.pdf(共89家;位于卢加诺和斯塔比奥的实体)。 ↩
- 《FINMASA》(同上),第43e条(无可指摘的业务操守保证及独立性)、第43f条(以受监督人缴纳的费用提供资金)、第43k条(由监督组织或经联邦审计监督局许可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以及第43l条(提供信息和报告的义务),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it/9/95/956.1-index.html。 ↩
- FINMA,2020年7月7日新闻稿(同上)。 ↩
- “瑞士监管机构批准第四家监督组织”,FinanceFeeds,2020年,https://financefeeds.com/swiss-regulator-authorises-fourth-supervisory-organisation/。 ↩
- FINMA,2020年10月28日新闻稿(同上)。 ↩
- BDO,2021年11月2日(同上)。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