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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

协调规则

跨境通勤者的社会保障受欧洲社会保障制度协调规则管辖,这些规则通过《人员自由流动协定》附件二在瑞士与欧盟之间适用。自2012年4月1日起,相关法律文件为第883/2004号(EC)条例及其实施条例第987/2009号(EC)条例。1基本规则是:一个人只受一个国家的法律管辖,受雇人员受其工作所在国法律管辖。因此,居住在科莫、在卢加诺工作的跨境通勤者,参加瑞士养老和遗属保险(AHV/AVS)、残疾保险、收入补偿计划、失业保险和意外保险,并依据《联邦职业养老、遗属和残疾保障法》成为雇主职业养老金基金的成员。缴费以与居民雇员相同的方式从工资中扣除。

通勤者以与居民相同的方式取得瑞士养老金权利。通勤者退休时,瑞士养老金支付至意大利;在确定领取资格时,两国的保险期间合并计算,而各国按其本国的保险期间支付相应的养老金。在职业养老金方面,对于离开瑞士劳动力市场的通勤者适用一项特别规则:如果该人在某一欧盟或EFTA国家仍须强制参加养老、死亡和残疾保险,则既得福利中的强制部分不得以现金提取,而超出强制范围的部分则可以提取。2瑞士家庭津贴支付给子女居住在意大利的通勤者。第83/2023号法律将这些津贴排除在新跨境工作者的意大利所得税税基之外。3

失业:一项正在修订的规则

失业保险是跨境通勤者的处境与其他工作者差别最大的领域。根据第883/2004号条例第65条,完全失业的边境工作者从居住国按其法律领取失业救济金,尽管缴费是在就业国缴纳的。就业国向居住国偿还前三个月支付的救济金;如果该工作者在过去二十四个月中至少有十二个月在就业国受雇,则偿还五个月。4因此,在卢加诺失业的意大利通勤者领取的是意大利失业救济金NASpI,其水平低于瑞士的救济金。第83/2023号法律规定,对于跨境工作者,在前三个月(即瑞士偿还的期间)内,意大利救济金应与瑞士水平相协调。5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称,自2018年以来,跨境通勤者已缴纳约6亿瑞士法郎的失业保险费,而瑞士已向各居住国偿还约3亿瑞士法郎。6

欧盟已修订这一规则。第883/2004号条例的修订规定了范式转变:完全失业的边境工作者须在最后就业国的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从该国领取救济金,前提是其在该国连续工作至少二十二周。欧洲议会与理事会于2026年4月达成了政治协议。SECO报告称,欧洲议会于2026年7月7日、理事会于2026年9月28日批准了这一修订。7修订后的条例并不自动适用于瑞士。它须经联合委员会决定纳入《人员自由流动协定》附件二,这需要瑞士同意,并视形式而定,须经国内程序批准,其中可能包括全民公投。SECO估计,如果采纳这一修订,瑞士失业保险每年的额外成本将在5亿至8亿瑞士法郎之间。8对提契诺州而言,这一变化意味着数以万计的意大利居民在失业时可以到州就业办公室登记,这一前景已进入有关与欧盟新一揽子协定的政治辩论。

注释

  1. 经2012年3月31日联合委员会第1/2012号决定修订的《人员自由流动协定》(AFMP)附件二;2009年9月1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987/2009号(EC)条例,OJ L 284,2009年10月30日,第1页。 ↩
  2. 1993年12月17日《联邦职业养老、遗属和残疾保障福利既得权法》(《既得权法》,FZG),SR 831.42,第25f条,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it/8/83/831.42-25f-51.html(如被保险人在某一欧盟或EFTA国家仍须强制参保,则强制性退休资产不得以现金支付)。 ↩
  3. Camera dei deputati(意大利众议院),关于第83/2023号法律的资料汇编(前引)。 ↩
  4. 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Il regolamento 883/2004 (UE)”,https://www.arbeit.swiss/secoalv/it/home/menue/institutionen-medien/projekte-massnahmen/ revision_eu_verordnung_883_2004.html(偿还三个月,延长至五个月 “se i lavoratori frontalieri disoccupati hanno lavorato nello Stato dell'ultimo impiego negli ultimi 24 mesi per più di 12 mesi”)。 ↩
  5. Camera dei deputati(意大利众议院),关于第83/2023号法律的资料汇编(前引)。 ↩
  6. SECO,“Il regolamento 883/2004 (UE)”(前引)。 ↩
  7. 同上;“Disoccupazione dei frontalieri, cosa cambia con il nuovo regolamento UE”,Tio.ch,2026年,https://www.tio.ch/newsblog/valute-e-frontiere/1924087/svizzera-disoccupazione-regolamento-frontalieri-ue-accordo-indennita-residenti(2026年4月22日达成政治协议,2026年4月29日经Coreper批准)。 ↩
  8. SECO,“Il regolamento 883/2004 (UE)”(前引)。Tio.ch(前引)报道的估计为6亿至9亿瑞士法郎。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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