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建议与瑞士的比较
意大利学者和公证人长期以来认为,该制度对于现代家庭和企业而言过于僵化。2019年3月19日提交参议院的一项政府法案提议将特留份转变为对遗产的金钱请求权,并以优先权作担保,同时允许在一定限度内订立未来继承协议。这些提议未获通过。立法机关后来选择了范围更窄的干预:如上所述,2025年12月2日第182号法律保护了被赠财产的买受人,而特留份本身以及禁止订立未来继承协议的规定则保持不变。1 改革压力部分来自与邻国的比较。自2023年1月1日起,瑞士将直系卑亲属的特留份从法定继承份额的四分之三降至二分之一,并取消了父母的特留份。生存配偶仍保有法定继承份额二分之一的特留份(《瑞士民法典》第471条)。2 因此,有配偶和子女的瑞士立遗嘱人可以自由处分遗产的二分之一,而处于相同情况的意大利立遗嘱人只能自由处分四分之一。
对于可以在两种法律之间作出选择的家族而言,这一差异十分重要。希望将家族公司留给一名子女、将其他资产留给其他子女的父母,在瑞士法律下可能更容易实现这一目标,因为可自由处分份额更大,且子女的放弃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反之,期望依赖意大利特留份保护的配偶或子女,如果继承适用瑞士法律,则可能失去部分保护。这些后果解释了为何下文讨论的冲突规范往往具有决定性意义,以及为何必须审慎记录其适用情况。
注释
- Diritto.it, “In corso nuovi progetti di riforma del diritto successorio”,2019年10月7日,最后修改于2022年12月6日,https://www.diritto.it/in-corso-nuovi-progetti-di-riforma-del-diritto-successorio/(2026年10月5日访问)。Brocardi.it,《意大利民法典》第536–544条和第458条现行版本,以及经Legge 2 dicembre 2025, n. 182替换的第563条(见上)。 ↩
- 2020年12月18日修订《瑞士民法典》(继承法)的联邦法律,AS 2021 312,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经修订的《瑞士民法典》第471条。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