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福费廷、风险参与与信用保险
以赊账方式销售的贸易商,可以将其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或保理商以获得融资。在应收账款买断中,银行以折价购买经认可的应收账款,可附或不附对贸易商的追索权。根据瑞士法律,债权转让须采用书面形式(《瑞士债务法》第165条第1款(CO)),但无须通知债务人。然而,未经通知,债务人向贸易商付款即可产生清偿效力(《瑞士债务法》第167条),因此银行会要求通知债务人或设立收款账户。1福费廷是指无追索权地购买以汇票或本票为凭证的应收账款(通常由买方银行提供担保,即保付签字),或购买跟单信用证项下的延期付款债务。国际商会(ICC)与国际贸易和福费廷协会(ITFA)于2013年发布了《福费廷统一规则》(URF 800)。2下文所述的 GP Global 案显示了应收账款融资固有的欺诈风险:银行如果凭发票付款,却不核实买方是否存在、是否确已订购货物以及是否会向银行账户付款,那么它融资的只是一纸文书。
银行很少自留全部贸易融资风险。它们通过风险参与在二级市场上分散风险:由另一家银行或保险人承担部分信用风险,以换取一部分费用。风险参与分为融资型和非融资型,后者以贸易金融银行家协会(BAFT)的《主参与协议》为文本。3信用保险发挥着类似作用。私营信用保险人和劳合社市场承保买方不付款的风险,政治风险保险人则承保没收、战争、货币不可兑换和合同受阻等风险。许多卢加诺贸易商以全营业额信用保险保单为其买方风险投保,并将保单赔款转让给其银行,使银行可将已投保的应收账款计入借款基础的合格资产。瑞士出口风险保险机构(SERV)作为联邦出口信用机构,只能为原产于瑞士或含有适当比例瑞士增值的货物和服务的出口交易提供保险,并且其承保是对私营部门的补充。因此,在货物既不原产于瑞士、也不经过瑞士的纯转口贸易中,它只发挥有限作用。4
数据方面。联邦委员会在2020年估计,瑞士大宗商品贸易的80%至90%依靠银行信贷融资,2016年向该行业提供的融资约为620亿瑞士法郎。5此前业界对2011年作出的1.5万亿美元的估计,衡量的是年度流量。62013年至2019年间,瑞士五大贸易商筹集的循环信贷额度约为3280亿美元,同期其中一家贸易商的预付款从7亿美元增至50亿美元。7据联邦统计局统计,2022年瑞士从事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人员为954人,其中12人在提契诺州工作。8
注释
- 《瑞士债务法》第165条第1款(“An assignment is valid only if done in writing”)及第167条(债务人知悉转让前的善意付款),官方英文译本见 droit-bilingue.ch,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de/2/22/220-165-178.html 及 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de/2/22/220-167-180.html。 ↩
- ICC and ITFA, Uniform Rules for Forfaiting (URF 800), ICC Publication No. 800(巴黎,2013年)。 ↩
- BAFT, Master Participation Agreement for Trade Transactions(2008年首次发布,此后多次修订)。 ↩
- 2005年12月16日《瑞士出口风险保险联邦法》(SERVA),SR 946.10,第6条第1款d项(承保“in Ergänzung zur Privatwirtschaft”)及第13条(“Lieferungen und Dienstleistungen ..., die schweizerischen Ursprungs sind oder einen angemessenen schweizerischen Wertschöpfungsanteil enthalten”),德文和法文文本见 droit-bilingue.ch,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9/94/946.10-13-16.html 及 https://www.droit-bilingue.ch/de-fr/9/94/946.10-6-9.html。 ↩
- 联邦委员会2020年2月26日报告(见上文),第5页。 ↩
- Allen, SWI swissinfo.ch,2014年7月3日(见上文);Public Eye, Trade Finance Demystified(见上文),第4页。 ↩
- Public Eye, Trade Finance Demystified(见上文),第16页和第26页。 ↩
- 参见第F.I章,该章引用 BFS, Statistik der Rohstoffhändler(见上文)。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