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柱二与GloBE信息申报表
OECD/G20包容性框架下第二支柱的全球最低税又增加了一项交换。如第F.II章所述,瑞士自2024年起引入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并自2025年起引入收入纳入规则。1 适用范围内的集团必须提交GloBE信息申报表(GIR),其中载有各司法管辖区有效税率的详细数据。OECD制定了一项多边主管当局协议,据此在一国提交的GIR将与该集团开展业务的其他国家共享。
瑞士于2025年夏季签署了关于交换GIR信息的多边协议。联邦院在2025年冬季会期批准了该协议,国民院则在2026年3月20日结束的春季会期予以批准。《最低税条例》的修订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总部位于瑞士的集团必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联邦税务局门户网站提交2024财政年度的GIR,瑞士自2026年秋季起即可交换和接收2024年度的GIR数据。2 这一交换使意大利税务机关能够全面了解那些同时在意大利开展业务的集团旗下瑞士实体的实际税负情况。
企业透明度对在提契诺州的意大利集团意味着什么
累积效应是:国际集团内的一家提契诺州公司,如今可通过多个相互独立的渠道为意大利当局所知悉:裁定、CbCR、GIR,以及在集团金融资产存放于瑞士时的CRS。第H.II章所讨论的意大利关于受控外国公司的反避税规则(TUIR第167条)和关于外国公司被视为意大利居民的规则(esterovestizione,TUIR第73条第5-bis款),正是借助这些数据加以适用。一家实质薄弱、有效税率偏低且管理层位于米兰的提契诺州公司,无需意大利当局事先怀疑即会被识别出来。因此,企业层面的透明度将在提契诺州的意大利集团所面临的风险从“被发现”转向“被定性”:事实已为人所知,争议在于其法律评价。
要点。自2018年起,瑞士依据TAAA第22a条及以下各条和《税务行政协助条例》第5条及以下各条,自发交换自2010年起作出的税务裁定。收入至少达7.5亿欧元的集团的国别报告,自2018年起的财政年度起进行自动交换。第二支柱下的GloBE信息申报表将自2026年秋季起就2024财政年度进行交换。对于拥有提契诺州子公司的意大利集团,意大利税务机关无需提出任何请求即可获取这些数据。
注释
- 2023年12月22日《大型企业集团最低税条例》(《最低税条例》),SR 642.161,QDMTT部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收入纳入规则依据联邦委员会2024年9月4日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
- Deloitte Switzerland,“Switzerland ratifies 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GIR exchange”,2026年,https://www.deloitte.com/ch/en/services/tax/blogs/switzerland-ratifies-multinational-agreement-on-gir-exchange.html。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