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对数据的使用
意大利税务局(Agenzia delle Entrate)已将 CRS 数据纳入其风险分析,以及其“促进合规通知”计划(comunicazioni per la promozione dell'adempimento spontaneo)。根据2017年12月21日的一项决定,该局开始向境外数据显示2016纳税年度存在未申报资产或收入的纳税人发送信函。2019年7月12日的另一项决定以更为细化的标准扩大了该计划。1信函列明异常情况,允许纳税人在其网上税务档案中查阅境外数据,并请其通过 ravvedimento operoso——意大利减轻处罚的主动更正程序——纠正自身状况。2该计划清楚地表明了自动交换对卢加诺账户的意大利持有人意味着什么:税务机关无需向瑞士提出任何请求,便已掌握年末余额和收入,并将其与该持有人的 quadro RW 进行比对。
自动交换与集体请求相结合,堵住了剩余的漏洞。2017年之前关闭的账户不会出现在自动交换中,但若其关闭发生在2015年2月23日之后,则可能落入集体请求的范围。通过受托公司(fiduciary company)持有的账户,会出现在该受托公司的意大利数据中;如瑞士银行将该受托公司视为金融机构,则由后者进行申报。通过消极公司持有的账户,会连同其控制人一并出现。剩余的风险敞口涉及金融体系之外持有的资产,例如保险箱中的现金、实物形式持有的贵金属、艺术品和不动产,以及少数不参与交换的司法管辖区内的账户。
保密经济功能的终结
自动交换并未修改《银行法》第47条。瑞士银行员工在法定渠道之外披露客户信息,仍构成刑事犯罪。依据《自动交换法》传递的信息,是按照法定程序经由联邦税务局传递的。改变的是保密在瑞士—意大利关系中的功能。2018年之前,保密使意大利客户免受本国税务机关的追查,卢加诺的银行因此除了收取投资管理费用外,还可以为“隐秘性”收费。2018年之后,保密保护意大利客户免受第三方、竞争对手、犯罪分子和公众的侵扰,而其本国税务机关则可获得每一项相关数据。卢加诺面向意大利的私人银行业务模式不得不适应这一变化,第E.I章将介绍随之而来的整合。
注释
- “Attività finanziarie all'estero, lettere di compliance”,Edotto,2019年7月15日,https://edotto.com/articolo/attivita-finanziarie-allestero-lettere-di-compliance,引用意大利税务局2017年12月21日第299737号决定及2019年7月12日第247672号决定。 ↩
- Edotto,2019年7月15日(同上)。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